台電為避免夏日尖峰時段大量用電,3月初原本提出一般用戶的時間電價方案、預計4月1日跟新電價一起上路,29日卻被能源局「打槍」,指台電沒有做好應對措施、必須改善,建議延後到6月夏季用電高峰開始前再實施。
目前全台只有高壓用電的工業大戶依用電時間而有不同電價。台電原本預計要讓一般用戶電價也有尖峰、離峰、半尖峰之分,也就是說用戶若在晚上、假日等離峰時間用電、把尖峰用電「挪移」到離峰用電,就能省電費。
然而台電的方案送到經濟部能源局審查,卻被「退件」。能源局主秘李君禮指出,時間電價讓一般表燈用戶從1種電價選擇變成4種,經濟部基本上贊同,但台電現在一下子推出不同電價方案,卻沒有充分向民眾宣導、說明怎麼挑選比較有利。此外,時間電價上路後,用戶會需要去營業處登記或換數位電表,台電卻沒有相關配套措施,因此能源局認為並不適合貿然在4月1日上路。
至於接下來時間電價何時再上路,李君禮表示要視台電的改善方向而定,若台電準備好了,能源局可以再審一次。他也說,依能源局的立場,希望新方案能在用電高峰、也就是夏天前實施,但屆時還是要看台電的方案成熟度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