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軍陸戰隊登陸戰車大隊一名楊姓士官,去年因故毆打昔日輔導長,遭高雄橋頭地院判處有期徒刑3個月,易科罰金九萬元。事發後,楊居然在網路媒體平台Youtube開設頻道,取名「國軍好棒棒」,拍攝影片為自己喊冤,同時指控陸戰隊吃案,並針對網路上其他陸戰隊負面訊息進行說明,種種類似「Youtuber」的行徑相當特殊,引起社會關注。
楊士在影片中身著陸戰隊特有的虎斑迷彩服,雖然並不完整,但足以識別為陸戰隊,加上其出示軍人身分證強調自己是職業軍人,令陸戰隊相當頭痛,有不少網友看到新聞痛批「這種才是該從部隊汰除的人!」。
陸戰隊指揮部一連2天發布新聞稿,說明案由及處理進度,展現對此案的重視和態度。不過該頻道也因此達到曝光效果,對比昨日無論是訂閱者還是瀏覽次數都有明顯上升。
陸戰隊表示,楊姓上士遭法院以「對上官為暴行 」判決有期徒刑 3 個月,本部已核定楊士「 撤職 」 處分,並於本 ( 19 ) 日零時生效 ,亦不得支領退伍金。
恐領無退休金 「撤職」處分較「汰除」嚴重
陸戰隊進一步表示,楊士未經核備,於網路社群平台發表或談論個人知悉的軍中事務等不實言論,違反「國軍軍風紀維護實施規定 」-第17 點第 4 款 「 挑撥離間 、匿名中傷或散布不實言論 、文字、圖片、電磁紀錄或言行不檢 ,有損軍譽情節重大者 」,本部已蒐集相關證據,並移送憲兵隊依法偵辦 。
據了解,「撤職」處分比一般常聽到的「汰除」要來得重,兩者同樣都是比原役期提早離開部隊,但後者還能領取退伍金,前者則沒有。不少職業軍人奉獻部隊多年,最後因種種問題而被撤職,除了可能要面對未走完的法律流程,就軍旅而言,只留下「一場空」的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