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進步黨立委呂孫綾指出,淡海新市鎮原規劃有3.8公頃的醫療專用區,卻變更為倉儲專用區。她提出修法,要求新市鎮計畫擬定及通盤檢討時,須設置學校、醫療機構等設施用地。
呂孫綾表示,新市鎮開發條例1997年制定,立法目的是為了解決既有新市鎮開發未能順利推展的問題,但大坪頂、台中港兩處新市鎮發展陷於停滯,高雄、淡海兩處更被監察院提出糾正案,顯然新市鎮開發條例仍有疏漏。
呂孫綾說,在淡海新市鎮第一期開發區中,原本規劃有3.8公頃的醫療專用區,卻在通盤檢討時變更為倉儲專用區;如果依淡海新市鎮特定區都市計畫目標人口為30萬人來看,卻沒有醫療專用區,導致生活機能不完整。
因此,她提出新市鎮開發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增訂主管機關應於新市鎮特定區計畫擬定及通盤檢討時,依計畫目標人口需求,設置必要之公共設施用地:公園、學校、醫療衛生機構及供作全部計畫範圍使用之公共設施用地,盼能完整新市鎮的生活機能。
修法草案已由立法院院會交付內政委員會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