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外交國防委員會4月6日審查《護照條例施行細則》,初審通過刪除該細則第3條,針對相關媒體報導,外交部澄清並說明如下:
針對媒體評稱外交部於立法院外交國防委員會審查本案時立場軟弱,外交部人員答詢時,曾向不同立法委員一再強調「護照不應作為國人表達政治理念或思想自由之器具」,鑒於立法院代表最新民意,且民主體制須尊重多數人之決定,爰未來倘立法院院會決議刪除前揭施行細則第3條規定,外交部將尊重立法院之決議,配合修正前揭細則規定。
外交部表示,國人倘在國外發生通關困難,或甚至被拒絕入境並遭遣返情形,外交部作為涉外事務主管機關,非常不樂見此情況之發生,爰於「護照條例」及其施行細則訂定有關勿改變護照原狀之規定。未來外交部將續秉權責提醒國人,以維護國人出國旅遊權益。
另有媒體報導,我駐美代表沈呂巡稱「台灣國」貼紙恐涉及訊息造假,影響護照的真實性,不利免簽證計畫,有立法委員於立法院外交國防委員會審查前揭細則時表示,沈呂巡的說法「不宜」,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局長龔中誠說明沈大使是「政治任命」乙節,經查該報導有缺漏並不完整,外交部特澄清並補充說明:龔局長係向媒體表示,沈大使是政治任命之特任官,在此方面有其專業及政治判斷,外交部尊重其判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