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然,我們之所以談判,不只是為了達成共識,更是為了得到我們想要的東西。數十年來,從家庭不和、董事會鬥爭,到罷工與內戰,我調解過各種困難的紛爭。在過程中,我漸漸推想出來,導致我們無法如願以償的最大阻礙並非對方,重點也不是他(或她)有多難纏。最大的阻礙其實就是我們自己,我們成為自己的絆腳石。正如老羅斯福總統精彩的見解:「如果大部分麻煩事都可以怪到別人頭上,踹上一腳洩憤,你坐下的時間大概只有一個月。」
當我們遇到麻煩時,當下的反應往往是一時衝動,並非出自真心,正是這種未經大腦審慎思考的行為阻礙了我們。像是在商業糾紛中,一位合夥人在媒體上咒罵另一位合夥人是騙子,對方惱羞成怒,於是一狀告上法院,結果讓雙方都付出極高的代價。又或是在一場敏感的離婚協商中,丈夫按捺不住怒氣,猛烈抨擊他太太,然後怒氣沖沖地離開,這種舉動讓人覺得他根本不想為了顧全家庭而心平氣和地解決問題。
我們遇到衝突時表現出來的拙劣反應,背後隱藏的是敵對的「輸贏」心態。我們認為,如果自己無法獲得想要的東西,就代表對方會得到,結果絕不可能是雙方都稱心如意。不論是企業鉅子想盡辦法試圖掌控商業帝國、小孩子搶奪玩具,還是各民族因為領土問題爭執不休,大家心中都有一個前提:只有其中一方輸了,贏家才會出現。即使我們想
合作,但仍害怕對方會占我們便宜。這種「輸贏」心態的立基點正是匱乏感。我們害怕資源供不應求,於是必須多為自己設想,即使犧牲別人也在所不惜。這種非得爭個「不是你死就是我亡」的思維,最後往往導致人人都成了輸家。
但是,阻撓我們成功的最大障礙,也能成為我們的最佳契機。如果我們可以學習在試圖影響別人之前,先影響自己,就更能同時滿足彼此的需求。如此,我們將不再是自己最糟糕的敵人,而能成為最好的盟友。這種讓自己化敵為友的過程,正是我所說的「認同自己」。
自我認同的六大步驟
我花了好多年時間研究認同自己的過程,不僅用上我所有的個人經歷與專業經驗,還包含我觀察別人的經驗。我試圖釐清,究竟是什麼阻礙我們心想事成,無法滿足自己的需求,更遑論要說服別人。我將所有發現彙整成一套涵蓋六大步驟的方法,每一個步驟都提出一項特定的內在挑戰。
或許,這六大步驟看起來就像普通的常識。但是,在我擔任調解人的三十五年間,我領悟到這些「常識」其實並不尋常,因為人們鮮少應用。在你眼中,這些步驟拆開來看或許並不陌生,但我希望把這些步驟全部整合為一套方法,這麼做可以幫助你時刻銘記在心,讓你不僅可以切實有效地運用這些步驟,而且也能貫徹始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