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一〇九時(一九六九年二月三日),五名越共從林線移動到稻田。領頭的越共遭火力攻擊……造成一名越共死亡。其他越共立即擠在該具倒下的屍體旁,看得出來他們根本不知道同袍怎麼死的。華登士官遂繼續朝越共逐一射擊,直到全殲五名越共為止。
就算狙擊手執行任務時有長距離作為心理緩衝,但就像二次大戰時,絕大部分的空對地任務是由非常小比例的戰機飛行員完成的一樣,狙擊任務對國家整體戰果的貢獻,絕大部分也是由少數精挑細選、受過訓練的狙擊手,無情無悔殺戮大量敵人完成的。
美國陸軍狙擊手從一九六九年一月七日至七月廿四日總共在越南確認狙殺了一千兩百四十五人,平均射擊一點三九發子彈就狙殺一人。確認狙殺的計算方式是,美軍得能用「用腳踩著屍體」,否則不能列入確認狙殺數目。
雖然狙擊戰術這麼有效,狙擊手執行的這種非常針對性、一對一的殺戮,卻很奇怪地招致厭惡與抗拒。彼得・史塔夫(Peter Staff)在他那本討論狙擊手的書中指出,「只要戰爭一結束,美國軍方就急急忙與狙擊手保持距離。那些在戰時被召去執行不可能任務的人,很快就發現自己在承平時期成了賤民。這種情形屢試不爽。一次大戰、二次大戰、韓戰,都一樣。」
本文經授權轉載自遠流出版《殺戮論:什麼是殺人行為的本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