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福部食藥署公告2016年1月1日多項食品管理新規定上路,其中包含四項規定與食品標示相關,以及兒童食品廣告與速銷管理、餐飲禮卷定型化契約。半年過去了,不妨一起來回顧身邊的這些食安細節是否有被落實?
另外眾所矚目的新版非追不可系統也將正式上線,將有15類食品業者優先實施強制線上登錄,政府將清楚食品供應鏈情況,被視為是食品安全管理的重點制度之一。
2016年1月1日各項食品管理新制內容說明
1. 重組肉食品標示
包裝、散裝或直接供應飲食場所之重組肉食品皆應標示「重組」、「組合」字樣,並加註「僅供熟食」、「熟食供應」之醒語。
2. 包裝維生素礦物質類之膠囊錠狀食品營養標示應遵行事項
有額外添加含礦物質或維生素的營養添加劑之膠囊狀、錠狀食品,不論添加含量多少都要加註「一日請勿超過○顆(或錠、粒)」及「多食無益」。
3. 包裝食品營養宣稱應遵行事項
・提高維生素A、維生素C、維生素E、鈣之「高、多、強化、富含」及「來源、供給、含有」之宣稱標準。
・規定不得進行「高、多、強化、富含、來源、供給及含有」宣稱之食品,就不能有營養素之生理功能例句宣稱。
・增訂包裝之膠囊狀、錠狀食品均得宣稱「高、多、強化、富含」及「來源、供給、含有」。
・增訂同一包裝食品有兩項或以上之營養宣稱,應以同型態作為衡量基準。
4. 食品含基因改造食品原料標示規定
包裝食品、食品添加物、散裝食品或直接供應飲食場所之食品,只要含有基因改造食品原料,就要標示「基因改造」或「含基因改造」等字樣。
5. 不適合兒童長期食用之食品廣告及促銷管理辦法
零食、糖果、飲料、冰品及直接供應飲食之場所所供應之食品,「脂肪、飽和脂肪、鈉及額外添加糖」含量如果超出規定標準,其廣告限制17時至21時不得於兒童頻道刊播廣告、不得以可取代正餐飲食之表示或表徵為廣告,促銷限制則是不可以針對「兒童」以贈送、加購玩具或以玩具為獎勵等方式為促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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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15類食品業者強制登錄追蹤追溯管理(非追不可)系統
15類食品業者包含肉品、乳品、餐盒食品、基因改造原料、黃豆、小麥、玉米、麵粉、澱粉、食鹽、糖、茶葉、包裝茶飲料、嬰兒及較大嬰兒配方食品、市售包裝乳品及調製乳粉等,只要具有商業、公司或工廠登記之食品輸入業或具有工廠登記且資本額達3千萬以上之食品製造、加工、調配業者,每月10日前應電子申報上一個月食品追溯追蹤資訊至非追不可。
7. 修正餐飲商品禮卷定型化契約
餐飲禮券應載明履約保障機制、未提供餐飲服務之第三方業者實收資本額須達3,000萬元、業者應負補換發餐券義務、餐券不得較現金消費有差別待遇及應記載消費者退回禮券之返還價金程序等五大新制規定。
作者/陳韻竹
本文/圖授權轉載至食力foodNEXT(原標題:2016年1月1日多項食品管理新制上路!你知道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