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週「只要」和老公的爸媽吃一次飯,這樣的要求過份嗎?一名結婚三年的男子在PTT發文求救,表示自己是長子,爸媽要求身為長媳的老婆必須做家務、煮飯給長輩、不能睡太晚等……
然而長年在國外受西式教育的老婆不願忍受這些要求,最後表示「不適合在這種家庭繼續生活、壓力太大」,提出離婚,這時男子才發現事情大條了,希望能找出挽回老婆的方法。而長期處理婚姻問題的呂秋遠律師,對他提出10點建議……
我是大嬸,偶爾客串律師,模仿一下小生。
關於您的婆媳問題,不,是家人與老婆的問題,簡稱夢遺月經文,是每個男人與女人都會有的困擾,所以,我覺得還是有開示的必要,因為開示您,等於普渡眾生,中元節到了,要做點好事,免得下輩子當豬公。
話說,您的問題不是你老婆曾經在美國留學,接受西式教育。也不是您是長子,她是長媳,更不是您的爸媽沒有把她當自己人,這本來就是錯誤的期待,誰這麼想誰倒楣。
所有的家人與老婆的問題,在您看來叫做忠孝不能兩全,但是在我看來,是兩面都想討好。本來就是不一樣的價值觀,不一樣的家族觀,為什麼您一定要把兩家子湊在一起?
您想像一個情況,您每個星期都要去岳父家一天,過年過節都要回岳父家噓寒問暖,打麻將不能贏、不能上網玩英雄聯盟、坐在客廳裡不能打赤膊翹著二郎腿,必須在廚房跟岳母聊天幫忙煮菜端菜,下午要陪著她姐姐三歲的小孩看巧虎,還要幫忙八歲的表弟抓寶可夢,您會不會覺得,每逢週末倍想死?
如果您覺得我說的有道理,請您把腦袋清空、重新裝載這個程式:
1. 您老婆是跟您結婚,她只要跟您相處就好
其他的部分,能配合就請她幫忙,不能配合就不要勉強,互相就是以朋友與長輩的方式對待。反之亦然。您也可以這麼對待她的父母。
2. 她不是您母上的女兒,永遠都不是!
她如果這麼想,這是她的問題,沒有人會想要自己有兩個媽。您如果這麼想,兄妹結婚是不合法的。
3. 天底下沒有兩個女人的戰爭,只有一個女人的媽寶。
如果要她回您的老家,您就要認真的扛起責任,對您的好事都她做的、給爸媽的禮物都她買的、所有的壞事都您幹的,因為您母上不會罵您,但是會不爽她。
4. 不要過夜!
因為您母上跟您一樣,不喜歡看到卸妝後的她。
5. 不論您是長子、長孫還是沒長腦,總之,這些都不重要
重要的是,您是她在陌生環境的協助者,這些您家的規矩,只能規範您,不能規範她。
6. 碎念這種事,只有她媽可以這麼做
您母上無權這麼做,她也沒有義務忍耐,因為碎念是可以殺人的。所以請您的母上不要張開她的金口,如果她真的要開口,就到您的耳朵即可,請勿使用您的嘴巴。
7. 不要跟您的父母說,以後她都不回家,以避免衝突
您這是置她於死地。您應該跟您的老婆說,爸媽很喜歡你回家,他們很想你。然後跟您的父母說,她很喜歡回我們家,但是因為幫我處理事情(幫我買老闆的禮物、帶小孩去看醫生、幫我處理雜事等等),所以無法回來。
8. 為了避免婆媳問題而出國工作,不是好選項
要愛台灣。
9. 一天在您家,一天在她家,忘掉自己還有家
如果真的得回您家,以後您可以考慮,以後週末時光,一天在您家,一天在她家,忘掉自己還有家。這時候兩個家都是您家,也是很好的選項,到了最後,全家就會是你家。
10. 但是就個案而言…
如果她一邊希望當您母上的女兒,一邊又抱怨每周要回婆家,或許您的夫人,一點都不西式,她只是公主。
目前看起來,只要把這套程式下載,您的婚姻應該還有救,不要輕言放棄,您唯一要有的,就是擔當。要加油啊!
程式不相容 ? 好吧!那只好換主機了。
本文經授權轉載自呂秋遠臉書
責任編輯/謝孟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