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教宗上,那他怎麼定義「戀童癖」呢?我們不得而知,但或許我們可以從其他報道中窺探一二。
事實上,紐約約翰·傑刑事司法學院曾在天主教神父中做過戀童癖的研究。研究人員走訪了美國的每個教區,發現了1995年之2002年間涉嫌侵犯兒童的牧師的記錄。他們估計,4.2%的牧師可被指虐待兒童。
不過,他們不僅對前青春期兒童動手,還對青春期少年下手。
「虐童」
但德州的拜勒大學宗教研究所的飛利浦·彥金斯(Philip Jenkins)教授認為,若你使用更嚴謹的臨牀戀童癖定義,那麼整體數字就會下降到1%和2%之間。
「如果教宗使用諸如『虐童神父』,那我認為他的數字應該會更高,」彥金斯教授說。
當然,紐約約翰·傑刑事司法學院的研究並非完美。出於某些原因,40%的虐童行為發生在1975年至1980年間。
同時,我們也很難說神父群體中的戀童癖案例都集中在同一時期。另外,即便在1970年代出現過一個高峰,那些當事人或許都已經不在教會所工作了。
我們倒是可以這樣說,首先,這些數據並不完美,無論是對天主教神父的估計,還是對普通人口的估計。其次,這些非完美的數據都大同小異。
本文經授權轉載自BBC中文網(原標題:你周圍究竟有多少戀童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