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網友在網上分享自己的窘境,說自己在內湖買到挑高「豪宅」,使用面積遠遠超過權狀面積,當時還暗自竊喜,覺得自己賺到,撿到便宜。沒想到住進去沒幾天就接到拆除大隊公文,原來有鄰居檢舉他的挑高夾層設計是違建!他又得支出一筆錢重做裝潢,真的是花很大!
樓中樓之所以搶手,是因為將原本該蓋為兩層樓的空間,抽掉中間的樓地板,挑空加高,讓室內空間的視覺效果看起來寬敞又氣派,等到住戶入住,還可請人隔成「夾層屋」,擴大收納與居住空間。一般人都認為這樣的裝潢方式CP值很高,甚至有些人還請人隔成「夾層屋」,擴增收納的空間,尤其小資族最喜歡這種小而美的裝潢風格,但其實,這種所謂善用空間的創意設計,具危險性,若是整棟皆做夾層更會超出房屋的汙水、車位、載重負荷,可千萬要小心!
夾層屋省很大? 幾乎都是違法的
說穿了,挑空、夾層、樓中樓等設計,全部都是建設公司的行銷方式。在台灣設計房屋,最起碼要受到建築法規的三種限制:建蔽率、容積率、及樓層高度。假如一塊建地有二百坪,蓋好之後,規定每層樓地板面積加總起來,不得超過三百坪,若每層樓蓋二十坪,就只能蓋十五層樓。建商為了要增加銷售單位與面積,就把中間幾個樓層面積縮小,然後這裡挑空、那裡也挑空,樓地板不見了,自然不算樓板面積,反而可以再多蓋幾層樓出來賣,但這正是危機的開始,從外貌看,整棟建築物完全看不出建設公司暗藏的玄機,其實大樓內部分樓面已成「空心」,根本沒有樓地板支撐;所以當地震來臨時,不從這先垮要從哪裡垮?
但專家表示,所謂的「夾層」並不一定都是非法,只不過合法的夾層,應計入容積、樓地板面積、登記產權,且只能在1樓或頂樓設置,同一層樓的夾層面積和,超過該層樓地板面積的3分之1、或100平方米,也要算另一樓層,因此蓋在住家內的夾層,一般多為建商以較高的樓高設計,引導住戶自行施工搭建,但這樣,會引伸出結構安全無法確保和承擔日後轉手不易的風險,所以還是要考慮清楚再做決定。
文/戴鈺純
本文經授權轉載自好房網(原標題:一次弄懂夾層屋、樓中樓 地震從這先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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