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8月,丹佛派出所偵訊室鐵製桌椅散發清冷光芒,瑪麗雙手塞在大腿下緣,掐著鐵椅。「之前你說你是剪斷了繩子、再打給朋友;但你剛說打給朋友時自己還被綁著,對吧?」
警官梅森打量眼前這位18歲少女,要她再次陳述事發經過。瑪麗照辦了,但這次她說的是「強姦案可能發生過」,而不是完全確定。她一邊說,眼淚一邊一顆顆落,她開始說自己的過去,說她從六歲開始住過十幾間寄養家庭,說她從小飽受性虐待,她說獨自在家時,總感到孤獨。
「所以,社區裡真有需要警方去抓的性侵犯嗎?」梅森問道。
「沒有,」她的目光垂了下來,語氣軟軟的不帶力氣。一旁的警官瑞特恩在記錄欄寫下,「從她的回答和肢體語言可以看出,關於這起性侵案,瑪麗明顯是在說謊。」
謊稱「被強暴」的女騙子
警方要求瑪麗當場寫下自白,不想隔天她卻反悔要找律師、推翻自己的故事,堅稱自己是在被逼供的狀況下寫下自白。她說她說的是真話,且願意接受測謊檢驗。但當警方威脅她改變證詞可能會讓她失去參與階梯計畫(該計畫讓瑪莉擁有獨居住處)的資格時,她卻又改口,坦承自己所說的都只是夢境,「一切都不是真實發生的」。
當月月底,瑪麗因做偽證被告;不久後以精神狀況不佳為由辭去工作;再過幾天,《西雅圖郵訊報》(Seattle Post-Intelligencer)將這起案件放上頭條,內文寫道「警方表示:林霧市的強姦報告是個大騙局」。她高中最好的朋友為她建了一個網頁:瑪麗大騙子,上面有她的照片、多份警方報告,以及她的全名。
好長一段時間,她被標成「謊稱強暴的女騙子」生活。她不再在周日上教堂。她開始產生幻覺,總覺有人跟蹤,耳邊常有耳語對她說三道四。她幾乎足不出戶,日落就睡進沙發、開燈入眠。
這樣的日子持續了兩年多,直到2011年12月,在科羅拉多警方辛勤追緝下,連環強暴犯馬克‧奧利里(Marc O'Leary)被繩之以法,他犯下28起強姦案,被判入獄327年半,是當地法律裁定關押最大年限。意外的是,奧利里用來收藏受害者相片的檔案夾中,赫然出現了瑪麗的照片。
警方很快意識到自己的失誤,他們旋即聯繫瑪麗,並交給她一個信封,裡面有相關文件以及作為訴訟賠償金的五百美元。在擔負騙子之名長達兩年之後,這些文件以及所謂「破案成果」讓她震驚、憤怒,同時感到一陣解脫,瑪麗終於崩潰了。
時序回到2008年8月11日,奧利里站在瑪麗臥室門口,他已在附近埋伏多天,摸熟了瑪麗的作息和附近居民出門時機。他將手上的刀舉到與肩同高,就這樣站著等待瑪麗醒來。他強姦了她,完事後將她的學生證放在胸前拍了張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