爾後因太平洋戰爭越演越烈,日本實行「皇民化運動」,日本政府開始以「國民精神總運動員」為口號,將對原住民具有歧視意味的「蕃人」之稱,改為「高砂族」,並招集「高砂義勇隊」前往作戰區作戰。原住民天生的體能優勢和以及對山地、叢林的熟悉,在日本進攻南洋時展現驚人的戰鬥力,但是他們並沒有得到良好的待遇。
戰後至今:原住民一詞確立,以1945年為分界點
國民政府來台初期,將原住民的稱呼改為「平地山胞」和「山地山胞」,直到1994年的原住民文化會議,「原住民」一詞才真正確立。而現今的《原住民身分法》由1945年為分界點,法條將臺灣光復前原籍在山地行政區統稱為「山地原住民」,臺灣光復前原籍在平地行政區統稱為「平地原住民」,即使是家族後來搬遷或是分家也不會改變,統一追溯到1945年時的區分,若遇到父母一方為山地、一方為平地原住民的情況,則由從父姓或母姓決定身份別。
即便原住民有「山地」與「平地」之分,權益上則是沒有差別的,有此分類的原因是為了選舉之便。根據台灣立法委員選舉制度,原住民立委佔總席次113席中的6席:山地3席、平地3席,為了防止人口多的族群產生席次「一族獨大」的情況發生,所以將原住民以二元法方式分類進行投票。
然而,「山地」與「平地」之分看似是以原住民原居住地地形來做區分,但在行政院所公布的分類圖表內可以看出,位於離島的蘭嶼也被歸納為「山地」原住民,而花東縱谷一帶被歸類為「平地」原住民,這是因為位於東部地區的阿美族人口眾多、而在南投宜蘭周遭的泰雅族也為多數,為了平衡人口數,才有此分類,並不是指真的住在「山地」或「平地」。這也是為何同樣出生在都市的原住民,戶口名簿上依舊有「山地」及「平地」的區分。
責任編輯/潘渝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