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ent是一家中大型企業的主管,最近約我喝下午茶,談起找人的流程,其中有兩道面試必考題讓我愣住:
「你想要買房子嗎?」
「你認為,你買得起嗎?」
從買房子,判斷出工作態度
之後Kent會依照「對於房子渴望與自信的程度」將應徵者分為3類,淘汰其中2類,再來就雀屏中選的那1類仔細判斷,決定錄用哪一位。這3類分別是--
第1類,不想買房:
Kent認為,這類求職者的努力動機最薄弱,績效表現一定殿底,淘汰!
第2類,想買房卻認為買不起:
Kent認為,這類求職者有努力動機,但容易受挫退縮,淘汰!
第3類,想買房,想辦法就是要買得起:
Kent認為,這類求職者奮鬥目標明確,雖然沒錢,但是相信自己做得到,也願意付出代價,是Kent的最愛!
我一聽,反射性的說出直覺:「不公平!」
接著,我直言這是歧視,對於家境差的年輕人,等於是剝奪就業機會,太殘忍!於是Kent舉了曾經錄用的3名年輕人為例,告訴我這是他付出代價獲得的用人心得,也一一驗證過,他個人堅信這個用人的判斷準則是經得起考驗。
父母出錢買房子,不必努力了?
第一位年輕人,是台大畢業生,學習力強,很快適應上手,做事有效率,主管交辦的事都可以在截止時間的前一刻「準時」交出來,無可爭議。Kent並不滿意,希望逼出對方潛能,同時也恨鐵不成鋼,才20啷噹的年輕人,怎麼像60歲的人等著退休似的在工作?便找年輕人懇談,哪裡知道對方說:「我何必要努力?人生最大的一件事:買房子,我的爸媽早就幫我準備好了。至於我工作賺的錢,只要夠吃喝及小確幸就可以。」
Kent50多歲,想不通有人不想奮鬥,理由竟然是不需要買房子,難道他沒有跪著也要爬到的夢想嗎?
「喔,你說的夢想,是指像爸媽那樣打拼,就為了買得起房子嗎?太辛苦也不值得,不是我追求的,我要的是工作與生活平衡。」
買不起房子,努力沒有用?
第二位年輕人,私大畢業,有幾年相關工作經歷,Kent跟他談薪水,責任制拿5萬元,非責任制4萬元,年輕人選擇後者。Kent不解,1年多12萬元,為什麼不想多賺錢?結果獲得這樣的回答:「台北房子動輒一兩千萬元,工作10年不過多120萬元,也買不起一間廁所,我不要責任制,不想把自己綁死在工作上整整10年。」
錄用之後,年輕人認真負責,但是Kent覺得缺少衝勁,想要激發出他的鬥志,便苦口婆心勸導,聽到的回應竟是一派無奈,年輕人說出矛盾掙扎的心情:「我是想買房子啊,租房子不是辦法,可是一想到驚人的房價就失去鬥志,想不出要拼到何年何月何日,才能在台北擁有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