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都不喜歡失戀,尤其是被拋棄以後沒人疼愛,就覺得自己不再有價值了。
可是,如果你不到40歲,生命才走了不到一半,在最美好的年紀,浪費太多時間在緬懷和哀愁,未免也太奢侈了。
如果你超過40歲,還在為了失戀鬱鬱寡歡,那更浪費自己的人生。
至於該怎麼做才能重拾人生的目標?
這個問題是不分年齡的煩惱。
曾有個失戀的年輕女孩跟我哭訴,她跟前男友分手八個多月,在一起兩年半,歷經好多大小事、以為這輩子一定會結婚,最後還是分手了。
對方很快有了嶄新的生活,也過得很好,可是她依然放不下。
尤其想到以前談戀愛、兩個人曾一起規劃的未來,現在一切轉眼都成空,她該怎麼做才能重拾人生的目標?
她說,最不堪的是,自己的人生目標似乎已經空虛到只剩下思考:該怎麼做對方才會回來身邊?
我沒有分享太多大道理。
畢竟自己也失戀過,也曾經有好一陣子每天睡不好、心亂如麻,一次次的反覆翻閱著彼此的簡訊,回憶她的好,想著為何她沒有打電話來告訴我要回頭,做錯了,想我了。
只要一想到她就控制不住情緒,夜闌人靜時,那些情緒還會變成眼淚,拼命地從眼眶中跑出來。
有時候,我鼓足勇氣,發誓自己要過得好,讓她明白錯過我是她的損失。
有時又像顆一戳就破的氣球,看著通訊錄的暱稱思考著要不要打個電話給她。
感情啊,剪不斷理還亂。
那種感覺就好像你已經把自己武裝好了,那些難熬的情緒還是如洪水猛獸般的鑽進你的心,把你吞沒。
而讓我真正開始重新振作的契機如下:
- 1.拒絕提起她
- 2.不再讓朋友同情我
- 3.刪掉和她的聯繫方式
- 4.恢復規律的作息,把黑眼圈趕走
- 5.回到原來沒有她的生活。
我無法給出一個確切時間說明釋懷的過程需要多久,畢竟曾經有過共同回憶的兩個人,接下來要各自往各自的未來走去,我花了很久時間才走過,久到連自己都忘了有多久。
但我始終記得這句在心中默唸過無數次的話。
「沒有人在等你回頭的時候,就不要念念不忘。」
這句話,最終讓我明白,我只是在浪費自己的時間罷了。
失戀是個讓自己轉身的機會,尋找別的出路,給你重新思考定義自己未來的時間。
這時候你最需要的不是一段新的感情,也不是沉溺在如何讓對方重投懷抱的念頭。
你應該去思考如何努力補償自己那段時間的損失。
身旁有太多的人,戀愛前對生活有著明確的目標與追求,言談舉止之間大方大氣,能力好氣度佳。戀愛以後卻三句不離另一半,彷彿人生從此之後只能圍著對方打轉,失去本來的目標。
愛需要配合和理解,一旦失去就看不開,就不曉得如何是好。
一開始你會想挽回或者讓對方後悔,然後努力充實自己,重拾自己,用更好的姿態面對生活的挑戰。
可是最終我也發現,當你真的過得很好,「讓對方後悔」就變得沒有那麼重要了。
失戀很難熬,但那也是我們學習跟自己相處,跟自己和解,做自己原本想做的事情的時候;那也是我們不再有顧忌,也不需要依附別人而活,明白自己是一個獨立個體,有著思想和靈魂的時候。
記得,我們根本不需要急著開始用一段新戀情證明什麼。
因為愛情就是這樣,每次的念念不忘都是一次愛的代價。
沉澱以後,你會發現,戀愛時,他教會了你愛;分手後,你學會了獨立。
就算人走了,這些東西留下來,那就夠了。
作者最新作品:時報出版《成年禮:給不再是孩子,卻還不是大人的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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