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被稱為「過勞之島」,每12人裡面就有一人死於過勞,而這樣的情況在遵從「工作至上」、「同儕壓力」的日本恐怕更加嚴重。
不知大家是否都還記得,前幾年一名東大畢業的高材生,因為過勞(1)對人生失去希望(2),於是從電通大樓一躍而下(3)。
他在想不開前曾在Twitter寫下:
1.生きているために働いているのか、働くために生きているのか分からなくなった。
(開始不知道是為了活著才工作,還是為了工作才活著。)
2.土日も出勤しなければならないことがまた決定し、本気で死んでしまいたい。
(周末又要加班了,認真想死。)
3.毎日次の日が来るのが怖くて寝られない。
(每天都很害怕隔天到來,睡都睡不著。)
「過勞死」問題嚴重,促使法律改革
這件事引起了全日本的關注,也促成了日本勞動基準法修法。過去日本也存在所謂的責任制(4),也就是所謂的加班時數無上限(5)。加班時數無上限的日文是「青天井」,為什麼日文叫做青天井呢?因為日文中的「天井」就是天花板,如果沒有天花板就會看到藍天,也就是加班時數無上限的意思。
日本在2017年3月28號正式修法,有三項跟勞工相關的法令受到調整:
第一項:「罰則付き時間外労働の上限規制の導入など長時間労働の是正」,就是設加班時數上限並附加罰則。所謂的「時間外労働」(じかんがいろうどう)就是「残業」(ざんぎょう)(加班)比較正式的說法囉。當然,根據狀況可以申請超過上限,詳細規定可以看厚生勞動省的網頁。
第二項:「年5日の有給休暇の取得を企業に義務付ける」,則明令企業必須讓員工一年休到五天年假。
因為過去根據統計,只有51.1%的日本勞工真的休到年假,這個措施對日本上班族來說可是福音阿!不過日本同時也設立了「高度專業制度」(6),一些高專業的職業並不受到勞動基準法的保護。這些職業中的員工如何保障身心健康成了一大挑戰。這些工作包含分析師(7)、研究開発、顧問(8)、金融交易員(9)。另外醫生由於有On call(隨傳隨到)的義務(10),也在強制實行的行業之外。
再來,正如大家所知,日本常有打工族或是兼職員工被壓榨的問題。針對這個,這次修法也有包含同工同酬(11)的規定——
第三項:「正規雇用労働者と非正規雇用労働者との間の不合理な待遇差が禁止されます」,禁止正職員工與非正職員工間的不合理待遇差別。
另外,對於一定規模以上的公司也設立了職業醫師制度(12),可以針對加班時數較長的勞工提出健康建議,並可以將諮詢結果反映給公司要求改善勞工的工作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