錦文只能帶著輕蔑而甜美的笑容反擊:「施先生與我行不通哪,這原因,對我這邊來說,倒與施先生的年紀一點關係都沒有呢!」微弱表達對社會的抗議。
「唯有妥協,才能換取甜蜜生活?」錦文曾經無奈這樣想過,然而隨著故事推展,或許作者李維菁想告訴我們的是,女人無論在事業或愛情,都可以獨立尋找到成功,一次次的失去妥協,才是離我們心目中的「甜蜜生活」,漸行漸遠。
妖精:搶贏小三,卻輸了人生
女人一輩子的價值,就只能由男人來決定嗎?由王定國所著、收錄於《誰在暗中眨眼睛》一書的短文〈妖精〉,以兩個女人一生的勝負,道出這樣悲哀的現實。
「妖精也會老!」淑英口中的妖精,就是那年破壞他與丈夫家庭和諧的小三,「兩條光溜溜的肉體還在眼前」,是淑英一輩子難以釋懷的畫面。而現在,當年因丈夫跑業務出現的妖精,如今竟已成了失智老人、進入安養院,淑英聽到消息以後不禁笑了起來,她心裡盤算看來這場仗是她贏了。
但在與妖精重逢後,淑英的勝利感黯淡了,對方完全忘了往事,淑英本來想進行的指控與宣洩,都無處抒發:「沒想到對手太弱了。她把手絹收進皮包,哼著鼻音走出了廊外。」
回頭看看先生和自己的生活,淑英真的贏了嗎?將一生託付於男人、自己的價值完全由他決定,好多好多台灣女人,信奉著這樣無奈的人生啊。
先生媽:沒有自己的人生,而是名為「妻子」與「母親」的零件
台灣女人總被告誡婚後要以丈夫為重,即便丈夫死了,她們也不自由,必須以孩子為重,她們不是「人」,而是名為「妻子」、「母親」的零件——吳濁流寫於日治時期、1944年的小說《先生媽》,便道出這樣的無奈。
出生橫跨清末和日治時期的先生媽,即便在皇民化運動盛行的年代,還是堅持不改日本姓名、不穿和服、大聲說著台灣話。「留著這樣的東西,我死的時候,恐怕有人給我穿上了,若是穿上這樣的東西,我也沒有面子去見祖宗!」儘管兒子新發很想討好日本人,她卻毫不留情地用菜刀將和服劈爛,死也不穿。
當年夫妻倆辛勤拉拔兒子長大成醫生,卻在兒子的引導下,被迫放棄原本的美好生活,連想吃個油條,都因為那被視為「台灣人的食物」被拒絕。先生媽感嘆說:「我想那個時候,比現在還快活。有錢有什麼用?有兒子不必歡喜,大學畢業的也是個沒有用的東西!」
新發也是又氣又惱,他不懂母親為何怎樣也不願意配合、讓他感到「丟臉」,最後乾脆將她藏起來。先生媽是怎樣的人、期望過怎樣的生活,對兒子來說並不重要,新發只希望她配合一點、看起來體面一點、好好當個「完美母親」。
以上4個故事,道出台灣女性在不同時期的身姿,看完除了嘆息,或許我們更該反思:女人如何在現實與理想中,拉回自己的主導權呢?
責任編輯/謝孟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