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斯拉 、賓士、富豪(Volvo)和BMW等公司,將全球定位系統、雷達和感測器相結合,以實現更廣泛多樣的功能:如讓汽車間保持固定距離、路邊停車、自動修正拐彎、或是讓汽車在車主察覺到之前,就能探測到騎行者或行人,提前煞車。谷歌等剛開始進軍汽車行業的企業,與當地大學、研究中心、晶片製造商及大數據統計工作人員緊密合作。
如今發明了自動化汽車,即「無人駕駛」汽車。2004年,美國軍事主要研究機構──國防高級研究計畫局(DARPA),創辦了機器車挑戰大賽(Grand Challenge),啟動無人駕駛汽車的研發。這一開創性的競賽,讓史丹佛、卡內基美隆、麻省理工等大學在內的學校研究人員,與通用汽車(General Motors)、福斯集團(Volkswagen)等主要產業的選手組隊合作,製造參賽汽車原型,以實現一系列宏大的設計構思。
但結果證明,該項挑戰過於困難,竟然沒有一輛無人駕駛汽車成功完成莫哈維沙漠(Mojave Desert)241公里的賽程。開得最遠的無人車原型,僅僅駛出了12公里。原本第一的車輛,沒能順利繞過彎道,被困在一塊岩石上,只能認輸。那一年,100萬美元的現金大獎從缺。
2005年,美國國會加碼將獎金翻倍,提升到200萬美元,以鼓勵選手參加機器車挑戰賽。結果的確鼓舞人心。史丹佛及卡內基美隆所在團隊引領的五輛車,成功駛過全長213公里的賽道。賽道包括狹窄的隧道,蜿蜒的山路,還有超過100個彎道。在這兩屆挑戰賽過後,谷歌掀起無人駕駛汽車改革,在挑戰賽汽車原型的基礎上,研發出首輛功能全面,且能在街上合法行駛的汽車。
2007年,谷歌聘請了索恩(Sebastian Thrun)。索恩在2005年機器車挑戰大賽中,帶領史丹佛所在的冠軍隊伍,研發了獲獎的機器汽車。谷歌還聘用了這支隊伍的其他工程師。機器車挑戰大賽仍繼續舉辦,並在2007年選定了97公里左右的城市賽道,而非沙漠賽道。
然而,即使谷歌反復遊說,直到2011年,美國內華達州才制訂了第一條相關法案,允許自動汽車在公共道路上合法行駛。2012年,佛羅里達州和加州也推行類似法律。從那以後,由12輛試驗車組成的谷歌自動車隊,行駛了長達128.8萬的里程。在舊金山,車隊克服了交通壅塞,成功繞過急轉彎,還開上了高峻陡峭的山峰,從未發生過一次事故。但仍有一些問題亟待解決,如交通信號反應問題,以及積雪街道的行駛問題。
谷歌已做好準備,要顛覆我們對汽車的看法。2014年5月,《紐約時報》(New York Times )就此進行參訪。受訪者谷歌汽車項目領導人厄姆森(Christopher Urmson)表示,公司早已按照初期重點計畫,從零開始,重新研發了一款無方向盤的電動汽車,時速最高40公里,城市或城郊專用,不上高速公路。汽車導航使用了360度全方位探查、覆蓋廣度960公尺的先進雷達及感測器。乘客可以透過手機app設定目的地,只要汽車符合美國聯邦及各州法規,就能立即啟動上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