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參與人員8人以下:每校補助3,000元整。
2. 參與人員9至16人:每校補助4,500元整。
3. 參與人員17至24人:每校補助6,000元整。
4. 參與人員25至32人:每校補助8,000元整。
5. 參與人員33人以上:每校補助10,000元整。
但目前各校的東南亞語教師,非屬學校編制內的專任教師,大多都是領鐘點費的科任教師,在比賽之前與當日會都有許多費用支出,很多學校都是要求老師自己要先出,比賽後再拿收據核銷(核銷流程都很慢,甚至數個月)。
這也相當不合理,因為非正式教師薪水也不是按月發放,跟一般專任老師月初即領當月的薪資不同,有時候這個月才領到幾個月前的薪水,卻要老師無酬的晚上留下來培訓,自費買茶水、買點心、買午餐、搭計程車。
學校只回覆這本來就是老師應該要自費做的事,事後再拿收據來報帳,然後比賽當日中餐,一個人只能吃80元以內的便當……
試問,校方只想學生出去參加市賽為校爭光,卻不肯付出,要馬兒好又要馬兒不吃草的心態是什麼?更扯的是,教務處回應老師比賽當天學生的茶水要自己帶,不希望報帳,帶隊老師和學生一人買一罐礦泉水很困難嗎?
且這筆款項也不是學校出的,是新北市教育局有補助款,個人認為按照簡章上面的支出報帳應是合理的,我也不懂我任教學校的邏輯。
參賽者竟沒有排除越南留學生,母語就是越南語、怎麼比都贏台灣人
最重要的一點是,當天在比賽準備室趕快再幫學生練習時,看到後面好幾位學生一派輕鬆的在發呆,且外貌不像是台灣學生,一開始用國語與他們對話,他們也只是搖搖頭不講話,後來再用越南語問他們來自哪個學校,他們才用流利、標準、無口音的越南語表示來自XX高職。
聽到這我就覺得不妙了,這些貌似學生的年紀與口音皆不是高中生與台灣人,但我的學生皆是台灣人也不是新住民二代,都是第二外語選修越南語的台灣學生,要怎麼跟這些「越南人」競爭?
當下我心裡就有底了,但怕影響我學生心情,我就先不跟他們說,希望他們能以平常心應對。
再問這些外籍生來台灣多久了,有的回答3年,有的4年,我可以確定他們都是母語人士越南人,果不其然,這些為數不少的越南人,拿下從國小到高中職各組的特優與優等獎。
試問,一個在台灣舉辦的東南亞語文競賽,不就是要讓台灣各級學校選修越南語的台灣學生或是新住民二代,有個評量自己學習成果、引起學習東南亞語動機的活動嗎?為什麼可以不篩選國籍,讓越南留學生參賽?為什麼可以把東南亞母語人士留學生、東南亞華僑學生,跟一般臺灣學生混在一起參賽?
只用就讀學制來分,教育局的官員在策畫活動時,該不會以為留學生只會有在大學才會有吧?留學生跟華僑生應該要再開另外一組才是,東南亞語就是這些留學生或華僑的母語啊,他們當然會贏!
這次各組比賽的特優和優等獎都是東南亞留學生(中文還不太會講的那種),跟只學一學期的臺灣學生比、甚至是新住民二代,也贏不了這些從東南亞來台的留學生,這比賽的公平性在哪裡呢?
原先新北市教育局舉辦這個比賽的宗旨,是要讓台灣各級學校和學生提高學習外第二語的動機和興趣,我只能說實行起來與初衷整個背道而馳了,還順便打擊了台灣學生的信心。
沒得名的學生跟我沮喪表示,浪費了一學期培訓一個不可能會贏、立足點也不同的競賽,這些來自東南亞的留學生,他們參加越南語朗讀組跟拼音組根本就是輕而易舉,當天很多家長和各校的帶隊老師都很氣憤,覺得不合理到了極點。
另外,我覺得應該要仿效各大型考試一樣,每個考生在報到和進入試場時都要當場驗身分證件,看證件照片與名字跟本人是否相符,不然誰知道是不是派打手來比賽?希望教育部聽到我們老師的心聲,在第二屆之後把這比賽辦得更盡善盡美。
*作者簡介:越南語本科系畢業,現為高中越南語老師。
責任編輯/謝孟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