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視轉來轉去,綜藝節目了無新意,連續劇不是韓劇、日劇就是重播數十遍的陳年舊片,越來越不吸引人…… 為什麼台劇、台綜觀眾不買單?製作成本低是導致台灣電視節目難看的原因之一,加上網路興起、線上觀看節目的便利性越來越高,原來台灣觀眾的收視習慣也在日漸改變,讓頻道業者越來越難製作出好節目了……
針對台灣電視頻道業者的發展困境,財團法人二十一世紀基金會於今年五月舉辦了「頻道永續與內容創新」論壇進行討論,從台灣頻道生態的發展脈絡來找出問題的癥結點。
製作費用低,好創意無法成為好內容
頻道就像是商品,不好看觀眾自然不會去選擇,雖然有錢不一定能做出好節目,但缺乏製作費用下,即使有好創意也難以呈現出來。根據中華民國剪輯協會資料顯示,紅遍一時的韓劇《來自星星的你》一集製作費就高達1,762萬台幣,相較製作費在台灣算高的《拜金女王》一集卻僅有 600 萬。
台綜就更不用說了,拿現在一集20、30萬元的談話性節目和當年堪稱經典的《超級星期天》一集250萬元差距甚大,和中國綜藝節目一集上千萬元的規模差距更是顯而易見。
頻道商無力製作好節目?從收入來源看見端倪
頻道業者的收入來源,除了電視的廣告收入外,在一般大眾繳給系統業者的第四台費用中,也會有一部分透過授權費的形式成為頻道商的收入;不過,由於台灣獨特的生態,在系統業者與頻道商之間,又多了「頻道代理商」這個角色。
1993年有線電視正式合法後,許多集團為了搶佔台灣市場,紛紛創建家族頻道盼以量取勝,一時之間,想加入第四台的境外頻道與本國頻道大幅增加,可說是有線電視的盛世;不過頻道商與系統業者議約授權的過程,也因此變得曠日費時。
由於兜售頻道是個長期的過程,議約時又必須考慮自身的營運成本與各系統訂戶數……等因素,因此頻道商與系統業者之間的合作隱含了大量交易成本;為了節省交易成本和簡化議約程序,台灣演化出了頻道代理商機制,代理商介於頻道與系統業者之間,可讓頻道在與系統業者協商授權金額時,有相對平衡的議價空間。
隨著電視產業的發展,台灣漸漸發展出「最低訂戶數」(minimum guarantee,以下簡稱 MG)的制度作為頻道商收取授權費的依據。由於頻道商花費成本製作內容需要較長的時間回收,因此為了保障頻道商,無論實際系統業者的訂戶數為何,都需要至少支付系統業者實際營運地區 15% 戶數的授權費用,作為頻道商、頻道代理商與系統業者合作的基本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