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6月16日,彰化地院一審判決出爐,來台教書15年,育有一對兒女的41歲美籍男子李瑪翰,因種植大麻用於控制自身躁鬱症病情,被判處4年有期徒刑。
對法官來說,這幾乎是他能判的最輕刑期,畢竟對台灣許多人來說,大麻都是壞得不能再壞的毒品,但對從醫療大麻合法的美國來的李瑪翰而言,這是剝奪了他認為唯一能有效控制他躁鬱的藥物。
在聽聞判決當下,李瑪翰隨即表明不再上訴且不再請律師,僅說了一句:「How about kill myself?」隨後,他從褲子口袋中拿出預藏的兩支已拆卸的剪刀往脖子兩側割劃,割斷了動脈和氣管,當場血流如注。
10點30分,他被送到員林基督教醫院,經急診醫師檢查,因主動脈斷裂,加上氣管斷裂,急救後不治,並在11點15分宣告死亡。
醫療是每個人的基本權利,但世界卻不是這麼公平,從美國到台灣,從合法到非法,從平靜到躁鬱,從生到死。
有些權利我們本不該放棄,有些生命我們本不該失去。
皮格子新歌2021就是寫這段故事,不只關於大麻,更關乎人與人之間的平等。
今年,為了推動醫療大麻合法化,特別整理了手邊的資料,也看了一些新的研究來做完整的420專題,共分成5篇。
研究這些資料,是為了讓更多人理解大麻是更安全的醫療及娛樂選項。在台灣,青少年最常使用的藥物是K他命跟咖啡包,這些來路不明的粉狀藥物都很容易參入雜質而產生致命風險或永久傷害。而在醫院,我們常常開出的鴉片類止痛藥,對身體的副作用遠高於大麻,如果醫療上可以使用對身體傷害更大的鴉片類毒品,為何不能在專業醫師的建議下,使用幾乎沒有副作用的大麻?
包含鴉片、酒精跟菸草在內,藥物一直與人類的生活並存,美國曾經禁酒,俄皇也曾用最嚴厲的法規處罰抽菸的人,但最終他們都了解到你無法用阻止人民追求娛樂;嗎啡曾經是被濫用的藥物,如今在醫療用途下沒有人質疑不該使用它,在歐美醫療大麻幾乎全面合法的此刻,透過下面5篇文章,希望能讓大家更了解大麻,進一步推動醫療用大麻合法化,讓台灣人也能享有與世界平等的醫療權利。
首先,我們從大麻違法的歷史談起,這篇文章希望讓大家知道,大麻打從一開始就不是科學證明它有問題,而是包含謠言、官場利益糾葛、種族及文化歧視等各種因素交織而成的錯誤。
由於長期被污名化,反大麻的人對它有許多誤會,而某些喜歡大麻的人則反其道而行誇飾大麻的好處,這篇希望從醫學實證的角度讓大家知道,大麻有某些醫療療效,但不能說完全對人體沒有壞處,只是無論從什麼角度而言,抽大麻都比喝酒更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