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目前搜查結果,大久保愉一和山本直樹是將中樞神經系統鎮靜劑的巴比妥類藥物直接注入林優里的胃造口(PEG)。巴比妥類藥物在安樂死合法化的國家經常用於「協助自殺(assisted suicide)」的情況,但因為成癮性和副作用極強,服用過量會致死,在日本被列管「心理活動性藥物(psychoactive drugs)」,並沒有市售。
日本的「安樂死」現狀
一般所謂的「安樂死」可以分成「消極的安樂死(passive euthanasia)」和「積極的安樂死(active euthanasia)」兩種。當患者病情已經嚴重到,沒有維生器材就沒有辦法維持基本生命機能的話,這時撤除患者身上的維生器材,讓患者自然死亡就稱為「消極的安樂死」。至於「積極的安樂死」,則是指透過注射、服用致命藥物使當事人死亡。
目前日本承認「消極的安樂死」,但「積極的安樂死」只有當同時滿足:
1. 當事人的病情已經到末期,死期將至
2. 當事人已經難以承受病情帶來的肉體上的苦痛
3. 除了安樂死之外已經沒有其他方法可以幫助患者除去肉體上的苦痛
4. 患者明確表示想要安樂死
上述 4點,才可以破例讓醫生協助當事人安樂死。這 4點是 1995年橫濱地方法院的判決確立的。
1991年,東海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發生一起醫師替癌症末期的患者注射氯化鉀致死的案件。橫濱地方法院提出了上述 4個要點,認為該名醫生沒有獲得當事人同意,而是聽從家屬的建議「犯案」,因而判定該名醫生有罪(殺人致死)。而橫濱地方法院提出的這 4個要點,也替醫生協助自殺(physician-assisted suicide)開了一條後路。
不符合積極安樂死四要件
回到這次的案件,目前京都府警以(1)林優里的病情還沒有到臨死階段(2)大久保愉一和山本直樹不是林優里的主治醫師,認定這次的情況不符合目前日本認可的「積極的安樂死」。
目前也有不少醫療人員站出來批評大久保愉一和山本直樹的做法,認為他們這樣做根本稱不上是醫生。在神戶市負責安寧緩和醫療的內科醫生新城拓也指出,大久保愉一和山本直樹這 2人不是林優里的主治醫師,和林優里之間應該沒有建構出醫生和病患間的信賴關係,再加上他們 2個人很可能連替林優里看診都沒有,是又該如何判斷林優里死期將至,「以患者本人想死當作盾牌,他們該不會是想著『如果沒有其他人要做的話,那就我來吧』,正當化自己的行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