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出軌,有很多說法都可以用來描述。最常見的,就是外遇,比較難聽的,就是偷吃。偷吃這個比喻非常傳神,因為教育部國語辭典,關於「偷」的定義,包含了六種解釋:一、竊。二、私下,暗地裡。三、竊取東西的人。四、抽出,挪出(用於時間)。五、 苟且敷衍。六、刻薄,不厚道。
換言之,出軌就是竊取了別人的伴侶,都是發生於私底下,不能光明正大,至少一開始都是暗渡陳倉,低調進行。
此外,出軌的人需要特別挪出時間來約會,接著對待另一半開始態度敷衍,甚至出現刻薄、不厚道的行為,例如指鹿為馬。舉例來說,就是「我會出軌都是你的錯」,就是因為你先冷落我;因為我跟你話不投機半句多,因為你在床上無法滿足我……諸如此類,林林總總。
飲食是一種選擇,出軌也是
接著,就來討論偷吃當中的「吃」。
什麼時候你會有食欲,也就是「想要」吃東西,動了想吃的念頭?什麼時候你會吃東西,也就是「確實」吃東西,真正完成了進食?
可能是飢腸轆轆,久未進食,肚子大鬧空城計,血糖低得緊;也可能是時間到了,自然想吃,因為你遵循著三餐定量定時。
而更常見的進食理由,是「嘴饞」。每個人都是,不用笑隔壁。
明明肚子一點都不餓,甚至還有點飽,但就是想吃,例如高熱量的平民經典美味,走進便利超商或街上就能看見的巧克力、波霸奶茶、鹹酥雞。又或者是可遇不可求的高級珍饈,難得一見的松露、鵝肝、魚子醬,完全不屬於自己平時消費的檔次,更不是自己所屬社經地位level的食材,竟然出現在自己的眼前,不吃著實可惜!因為過了這個村,可就沒有那個店,怎能錯過?如何不吃?
於是,飲食就此失控。想要,超出了真正的需要。
我們每天所攝取的營養,用來維持生理機能及身體健康已經綽綽有餘,但是卻會攝取過量,彷彿「不由自主」般地總想要多吃一點,渴望多喝一些,無論攝取過量的是熱量,還是因此額外支出的金錢開銷。出軌何嘗不是?
但,一切都是不由自主嗎?
一切都是無法控制嗎?一切都是電光石火般發生,因為當愛情來臨時,激情正熱時,擋也擋不住,我也不願意嗎?
那可不。
關於飲食,你要吃什麼,吃多少,何時吃,怎麼吃,都是一種選擇,出於自由意志。出軌的對象及方式也是。
出軌的對象是小學同學(同學會的重逢,讓人恨不相逢未嫁時)、其他部門的同事(一起完成專案,有了通宵合作、共體時艱的情誼)、網路交友軟體認識(大頭貼看起來清新討喜,回訊的內容總是讓人好開心)……無論出軌方式是純屬柏拉圖般的精神出軌,還是肉體出軌一夜情、多夜情,抑或是精神和肉體雙管齊下,其實,隨著時間推進及關係深化,通常都是精神和肉體並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