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視劇《我的婆婆怎麼這麼可愛》迎來歡樂結局。但劇中有一幕是由友人代為申請保險金理賠,依照目前的法規,並不允許親友代為請領保險金,因此實務上,保險公司也不會受理這種申請,更不會給予賠償。
在最後的大結局中,罹患胃癌的一哥悄悄接受癌細胞切除手術,卻在手術後陷入昏迷,更幾度有生命危險。在一哥昏迷的時候,有一位「一哥朋友」受一哥委託代為申請保險金,希望藉此支應龐大醫療費用。
但根據現行法規規定,就算被保險人陷入昏迷、不能進行任何意思表示,也無法由任何親友、保險業務員代為簽名請領保險金。若是遲遲昏迷不醒、又急需治療費用,其實可以依法向法院申請監護宣告,這時候監護人就可以代受益人請領保險金度過難關。
可以聲請監護宣告的人,要是受宣告人本人、配偶、四親等內的親屬、最近一年有同居事實的其他親屬、檢察官、主管機關、社會福利機構、輔助人、意定監護受任人或其他利害關係人,向受監護宣告人的住所地法院提出聲請。通過之後就可以由監護人代為簽名,但要注意保險金匯款帳號,必須是「受監護宣告人」的金融帳號。
如果是還有意識與行為能力,但被醫生認定至剩下最後六個月生命時,可以向保險公司確認所購買的保單是否有給付「生命末期提前給付保險金」,由本人向保險公司申請給付這種保險金,可以讓自己更有餘裕安排享受生命的最後一哩路。
文/李瑞瑾
本文經授權轉載自好險網(原標題:《我的婆婆》大結局再現保險誤解 替昏迷患者請領保險金要多一步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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