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應該知道的是:除了忙著訂定來年工作計畫,相信許多讀者都想多賺點錢,或者將資產合理分配給家人使用;但在過程中,稅務議題經常讓人感到棘手。作者列舉幾項最常見的家人間贈與稅務常識,提醒讀者必須謹慎處理。
2020年終於來到尾聲,今年,每一個人真的都辛苦了。雖然最近幾個月,媒體傳達的多半是金融市場行情頻頻創新高的消息,但身為財務顧問,我知道許多客戶或其親友的財務狀況,或多或少都受到衝擊,可見這場疫情,實實在在傷害了不少人的荷包。
當時序走到歲末,我們除了為2021年訂立生活、工作計畫,也別忘了給自己與家人的財務狀況做一次簡單的財務診斷;不需要太過精細,只要大致依照疫情底下的收支,預先做好規劃即可。特別要注意,稅務是許多讀者經常有疑惑的議題,如果沒有妥善規劃,很容易被視為逃稅,這次我就想列舉幾個最常見、或是大家觀念上最容易混淆的稅務小常識,順道在此預祝大家圓滿平安,2021年新年行大運!(延伸閱讀:投保做對3件事,2020年打造你的財富智慧)
小常識一:公益彩券和抽獎,適用稅率大不同
「雙11」特價期間,周太太在電商平台趁機會刷卡買了不少東西。他參加其中一家廠商抽獎,想不到竟然中了年度最大獎:75吋8K聯網液晶電視,市價$189,900元!她回到家,看到周先生也喜孜孜的,一問之下才知道,原來先生今天買公益彩券,也中了10萬元!
不過就在兩人討論時候,周太太突然發現,自己抽中的電視,市價比先生的獎金高出將近一倍,但周先生要繳納的稅金反而比較多,這到底是怎麼回事呢?
原來依照稅法規定,周太太買東西抽到的電視來自民營企業贈與,只要得獎人是在我國境內居住的個人,或者是有固定地點營運的企業,必須以中獎金額或獎品成本的10%,扣繳作為所得稅;相對的,若非我國境內居住個人,或者是沒有固定營業場所的企業,就必須扣繳20%作為所得稅。
至於周先生買公益彩劵中獎,依照規定,每一注中獎金額逾五千元時,就必須扣繳20%所得稅,低於5千則不必扣繳。所以才有周先生中獎金額明顯較低,但稅金扣繳較高的情況。
要注意的是,公益彩劵中獎採「分離課稅」,也就是中獎金額不必再納入綜合所得稅申報;但是參加民間企業的摸彩或抽獎中獎,金額必須納入綜所稅申報,並將支付的成本減除。
小常識二:離婚分配財產,也要課贈與稅?
在從業過程中,自然也曾處理過夫妻離婚處理財產的事宜,要提醒大家的是,若夫妻協議離婚,依照明文協議所定,其中一方支付給另外一方的財產,因為屬於財產「分配」行為,並不是兩人彼此的贈與性質,所以是不必繳納贈與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