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的債,子女要還:律師解釋3大迷思,免得你莫名其妙欠一大筆錢!

2021-02-26 0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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釐清繼承債務的三個誤區,才能有效規劃遺產繼承事宜,避免債務如雪球般越滾越大還傳宗接代。(圖片來源:scielo)

釐清繼承債務的三個誤區,才能有效規劃遺產繼承事宜,避免債務如雪球般越滾越大還傳宗接代。(圖片來源:scielo)

我們想讓你知道:民法修訂後,「父債子償」的情形固然較為少見,但律師提醒,若未依法辦理拋棄繼承,或者未依法執行償還或執行遺產清算,還是會落入被債權人求償的情況,讀者務必留意。

未成年的小何,在父親去世後才發現,由於父親生前積欠卡債及房貸未繳清,居然繼承了千萬元債務而被銀行追討,不僅存在自己戶頭的錢被法院強制執行,家中房產也都被查封,以後就算工作一輩子可能也還不清,小何因此而陷入愁雲慘霧中。難道先人留下的債要後代繼續償還嗎?(延伸閱讀:不是每項遺產都能傳給子女!萬一有這6種情況,你將無法得到父母的慰撫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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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心繼承債務的三個誤區

負債讓人有壓力,債留子孫更讓後代蒙受無妄之災。關於繼承債務,其實在民法繼承編修改後,上述案例不太會再發生,然而一般人可能還是會陷入三個誤區而需要加以釐清,才能有效規劃遺產繼承事宜,避免債務如雪球般越滾越大還傳宗接代。

繼承時需先確認繼承人有哪些人?以及遺產與債務的範圍為何?才能做好因應措施,如果債務大於遺產,可能要依法進行遺產清算程序,甚至拋棄繼承。相對於遺產,債務比較難以確認,民眾可向金融聯合徵信中心申請被繼承人的信用報告,以查知被繼承人積欠哪些金融機構哪些債務(如房貸、卡債等),但此舉卻查不到其他之民間債務。若要進行有效之查詢與確認,可依民法繼承編相關規定辦理遺產清算程序,並聲請法院公示催告命被繼承人之債權人於一定期限內報明其債權(參見民法第1157條)。(延伸閱讀:存款、股票、保險…想要知道過世親人留下哪些遺產?7月開始全台國稅局都能查)

如果被繼承人生前曾有賭博習慣或是曾向地下錢莊借錢,則繼承人看得到的債務可能只是冰山一角,看不到的債務則讓人寢食難安。為避免發生如鐵達尼號撞上冰山的嚴重後果,繼承人須謹慎面對繼承債務之處理,更應避免掉入以下三個誤區。

誤區一:父債子還

民間傳統上認為「父債子還」是天經地義的事,但就現行法律來說,已非如此。基於男女平等,子女都有權利繼承父母的遺產,也會繼承債務。此外,倘若父親的債務很多,現行的繼承法制的本質是「限定繼承」,也就是以繼承所得遺產為限,償還繼承人之債務,另可採取「拋棄繼承」的做法,由繼承人放棄被繼承人的遺產及債務。

因此,正確的講法應該是:父債,子女都要還,但是以繼承之遺產為限,還可以拋棄繼承。如果長輩於在世時能盡力清理自身債務,晚輩能注意繼承債務之處理,則可避免債留子孫,重新看到一片藍天!(延伸閱讀:贈與、繼承不動產簡單又省稅?錯,保險才是傳承財富最佳選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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