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衛生局女員工跳樓自戕,寫下遺書稱自己遭主管性侵,人都已經死了,還是一堆人在檢討這名受害女性。
我又想起已故女作家林奕含,她當初鼓起勇氣曝光自己被誘姦的經驗,仍有網友依舊在那邊糾纏林奕含和加害者「是不是在談戀愛」這回事。
這 3 個例子和雞排妹都有一個共通點:沒有人願意接住她們的經驗,甚至,多數人都是在她們的經驗上潑髒水,用訕笑與揣測反覆凌遲。
話說,該網紅質疑雞排妹是否曾經疑似騷擾杜汶澤?
我的想法是:如果杜汶澤「當下」或「事後」都沒有表示任何不快,那麼這件事情根本沒什麼好討論的。
關於「述說經驗」這件事,本來就是男女皆可,若男生自認被女生性騷擾,當然可以在當下或事後表達自己的不舒服,而大家也確實得尊重男方的經驗。
可回到杜汶澤這邊,他顯然覺得沒毛病, Po 文呈現的還是對雞排妹的感謝之意,力挺雞排妹,並發文表示:「有錢不代表夢想成真。」暗諷該網紅。
杜汶澤為雞排妹的發聲,再次證明該名網紅就是想太多,毫無邏輯且無限上綱、胡亂牽扯,純粹只為帶風向。
所謂不舒服和不尊重,的確是不分男女,排除掉顯而易見的性暴力,很多狀況確實會容易被歸納到「感受問題」。
但我還是認為,能夠勇敢表達感受的人,他們都不應該遭受到不負責任且毫無證據的揣測與批判。
看到雞排妹必須得公布照片才能驗證自己「被騷擾」、「沒有炒新聞」,我完全無法理解這是一個怎樣的邏輯,只有錯愕和難過,而且我更可以確認的是:不只性別平權,就連同理心這門學問,有的人確實得好好修一修。
本文經授權轉載自奶媽 Naima(原標題:說自己被性騷擾,還要公布照片才算數?)
責任編輯/連珮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