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向跟性感印象連結在一起的雞排妹,日前應邀主持一場尾牙活動後,在臉書指控主辦單位的老闆跟當天參與的男歌手對她進行言語跟肢體的性騷擾,引起軒然大波。有人感謝她站出來為反抗性騷擾發聲;但也有人認為這不過就是口頭吃一下豆腐,手部不經意的碰觸,甚至只是舞台效果,有必要那麼大驚小怪嗎?
由於雞排妹以往形象有過不少爭議,因此還有網友挖出她之前在接受呱吉訪問時,說出她曾在跟整形醫師進行溝通時被摸了一把屁股「因為那醫生長得很帥,我跟你說,被打那下屁股其實覺得還蠻爽的」的回應,來質疑她根本是雙標。
而這些討論其實正強調了一個重點,那就是「是否構成性騷擾,純粹是主觀的感受問題」,當事人覺得不舒服就是不舒服,而非加害人有無性騷擾意圖,只是性騷擾跟性侵不一樣,單純論感受就容易產生認定上的模糊,這個灰色地帶讓男性有「誣告焦慮」,擔心一不小心就被扣上帽子,女性也不敢第一時間聲張或後續主張「我不要」,以免被說成開不起玩笑。
因為雞排妹是公眾人物,有比一般人「更強的心臟」頂住輿論壓力,所以即便知道後座力會打回來傷到她自己、影響後續的接案,她依然堅持要主張自己的「不喜歡」;遭指控的歌手所屬唱片公司揚言提告以證明清白,但當事人翁立友倒是一反常人遭指控的反應,竟然發表聲明支持雞排妹提告,希望藉由司法給出公平正義的答案。
我認為這兩位當事人都為台灣性騷擾事件形塑一個新的模式,受委屈的勇敢挺身主張身體自主權、被指控的也保持理性風度、支持受害者有權尋求司法途徑,讓法官釐清事實真相。
就像雞排妹記者會上所提,這個社會性騷擾事件多到讓她意外,這次事件吸引許多有過經驗的人私訊她,訴說自己的惡夢,其實就連我身邊也有許多女性友人經歷過這種不敢聲張、僅能任憑自己的不舒服在內心擴散的惡夢。
真實發生的性騷擾事件,有誰敢為自己發聲?
第一位是我大學同學,她有次搭乘長途客運時將包包放在腿上假寐,突然之間,她覺得有一隻手在她的下半身游移,隨即睜開雙眼挪動身體以為示警,對方瞬間把手抽走,讓她一度誤以為是錯覺。
當她再度閉上眼睛時,那隻手又游了過來,因為手在包包底下,對方吃定了不會有鄰座發現,才敢這麼大膽。因為車在高速公路上行駛,我這位同學當下也不敢出聲喝止,怕影響行車安全或遭異樣眼光,只好一路睜著眼睛假裝看書,讓對方不再得逞,即便事情已經經過三十多年,至今想來她仍覺得倒楣跟噁心。
第二位是我一位身材凹凸有緻的同事,有天天氣相當熱,她穿了一件小可愛、外面再罩上西裝外套來上班,到了辦公室,一位男同事對她熱情招呼,但接下來他竟然說:「你可不可以把外套脫下來,讓我看你裡面那件小可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