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我身上還帶著一隻泰迪熊,那是我遭受家暴時,婦女團體的社工贈與我的精神支柱,她曾陪伴我度過無數的夜晚,我還將她是視作女兒、幫她取名,也因此施暴者在我面前弄壞她、一邊性虐待我一邊把她放在旁邊,後來我自己修好了她,讓她陪伴我走完全程。
遊行中的格格不入
或許是因為性解放運動與反性暴力運動20年來的摩擦與衝突,立場傾向於性解放運動的主流同志運動,從以前就讓我感受到格格不入。光是我的標語就有可能是12萬人中的唯一,在大家喊著「我要性」的歡樂場域,我似乎有點掃興地喊著「我不要性(侵)」,我整場活動並沒有看到類似主張的標語,反倒是「我就是愛肛交」、「我從小就自慰」相關的標語比比皆是。
當我聽著台上講者講著「兒少性權」的時候,觸動了我的敏感神經,我當然支持兒少的性自主權,但講者所述的內容更傾向於「性探索的權利」,跟許多跨性別女孩一樣,我的童年經歷更像是「被性探索」,在校園中遭受過無數的性騷擾及猥褻,14歲還因為家庭的不接受遭到家暴逃家,在這樣的情形遭受幫助者的性侵,甚至當時我差點淪為雛妓。
對於這樣的我而言,在性議題上,比起歡愉正面的性權利,我更傾向於關注那些性暴力、性虐待、性剝削與性販運議題,尤其是多元性別族群所面臨更弱勢、更剝削、更成因複雜、更難以得到友善救濟的社會問題。
異樣眼光與不友善對待
格格不入倒也不是什麼大問題,遊行中的異樣眼光與不友善對待,才是最令人感到沮喪的。雖然因為跨性別與女性身分本就會面臨一些不友善,只是我遇到的更多的是「妳的訴求很掃興」或「妳為什麼穿成這樣」的質疑,甚至還有兩者的綜合,認為我既性保守又傷風敗俗。
遊行中我聽到了一句「穿這樣說不想被強暴」的閒言閒語,讓我覺得相當難過,至今還有許多人把穿著清涼視作性同意,這樣的強暴迷思正凸顯性別平權教育的不足。而最讓我印象深刻的,是一名攝影師看到我的穿著興沖沖地走到我面前要求攝影,但他一看到我的標語,便點個頭說謝謝就離開了。
我已經不是第一年帶著這樣的訴求現身了,三年前我上空呼籲終止對多元性別族群的暴力受邀成為攝影展模特兒;兩年前我曾很憤怒地高舉著「當你在約砲 我在被強暴」引發一些爭議;去年我也呼籲著「性別錯稱是性騷擾」(惡意以對方不認同的性別稱呼)登上《自由時報》頭版,即使如此,直至今年我依舊面臨諸多的不友善。
別遺忘遊行中的倖存者
我相信在這整整12萬人之中,各種性暴力(性侵、性虐待、性剝削或性販運)的倖存者不會僅僅只有我們幾個。依照統計數據來看,半數的雙性戀女性與大部分的跨性別者都是倖存者;不僅如此,也有許多非多元性別族群的倖存者參與在遊行中,光是我就認識一名異性戀男性投身性別平權運動的理由,是他小時候在教會中遭受男性長輩的侵犯。
倖存者一直都是性別平權運動的一份子,尤其是多元性別族群的倖存者,我們有許多訴求,包含友善的庇護安置及申訴救濟管道、將性暴力視作性別壓迫而非性道德問題、強化性暴力防治教育及工作中的多元性別意識等等,這些都需要大家的關注與支持,請別遺忘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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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潘渝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