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是企業大舉招募、釋出職缺的季節,但也有雇主徵才時因為沒有留意勞動法令規定而因此受罰!提醒雇主、人資及面試主管們在招募面試時要特別留意避免「就業歧視」及觸犯求職者「就業隱私」這2個重點,以免一旦被申訴受罰可能高達150萬元!以下舉實際例子和您說明。
一、獅子座O型別應徵—涉及「就業歧視」罰則最高150萬
雇主在徵才時應留意避免就業歧視,近期北市勞動局接到一則申訴,一名勞工在應徵工作時被公司詢問到星座、血型後,回答是獅子座O型,卻被公司以想要文靜型員工、擔心搶走主管風采為理由拒絕錄取,這起案例很可能違反了《就業服務法》中的星座、血型歧視規定,可罰30萬至150萬元。
常見也有雇主面試時詢問求職者其交友狀況、結婚與否、懷孕計畫等問題,避免錄取後勞工因為結婚生子而請長假,這也觸犯了《性別工作平等法》中有關婚姻、懷孕歧視的規定。
現今人才評測的工具越來越多元,但雇主面試新人時,總希望能透過多詢問一些問題來了解求職者是否適任,或評估個性是否適合公司文化 ; 但是雇主如果要詢問求職者和工作職務要求無直接相關的問題時,切記別違反了現行法令中所列舉的「就業歧視」規定!以下彙整目前《就業服務法》及《性別工作平等法》中禁止就業歧視的類型,並進一步舉例讓您了解。
對照上圖,我們來看下面這些面試情境是否有違反就業歧視的項目:
▌情境一︰小昕應徵賣場收銀人員,面試當天店長卻一直詢問她的身高、體重,讓小昕感到十分不舒服又害怕,此外,店長還表示不提供就不錄取,請問店長的要求是否合法?
解析:店長這些提問已涉及「容貌」就業歧視,如果小昕去申訴,店長無法提出合理的說明,將會因違反就服法規定受罰。又身高、體重屬於就業隱私資料中的生理資訊(可往下參考狀況二的說明),和應徵收銀工作無關,因此小昕可以選擇不回答。
▌情境二︰阿琳平時穿著打扮較為中性,最近到補習班面試授課教師,面試中補習班主任得知她是同志後,婉轉表示怕影響到學生的性向而較不適合,請問該主任是否違法?
解析:該補習班主任因阿琳的性傾向不予錄取,已涉及「性傾向」就業歧視。
二、要戶口名簿看員工是否曾改名—觸犯「就業隱私」罰則最高30萬
近期壽司業者打出行銷方式,民眾如果身分證名字有「鮭魚」即可享受5折招待,吸引許多8、9年級生前往改名,有人改名後十分後悔,擔心是否會被雇主發現,甚至有戶政事務所以「戶籍謄本會留下紀錄可能影響求職」為理由勸退年輕人改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