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高房價使得「入住新房」成為許多人難以達成的目標,老公寓因此成了另一種選擇。不過新住戶與老住戶之間往往因為生活習慣差異而有所摩擦,一名剛搬進新北市永和老公寓的網友就為此上網求助,沒想到網友們卻說:「神燈精靈表示:一個人要改變全棟住戶長久以來的習慣,還不得罪人,這個願望太難了,要不你換一個?」
原PO表示,自家公寓樓梯間不大,但住戶都會把安全帽放在大門門口,梯間放鞋子、鞋櫃,鞋子還每一台階一雙,下雨天的時候雨衣會直接晾在樓梯扶手上。原PO認為,以房子格局來說,每戶人家應該都有前陽台,一些需要曬乾的雨具放在前陽台不會有問題,很想要與鄰居協調不要把雜物放在走道,但苦於老公寓沒有管委會,不知道能請哪邊的第三方出面協調,又怕新住戶得罪老住戶,應該要怎麼溝通才好?
不少網友們紛紛祭出各種「整治惡習」怪招,「千萬不要在鄰居的鞋子、雨衣吐口水、抹鼻涕」、「收集一些蟑螂放進去」、「買個幾雙香港腳原味舊鞋擺上去,久了鄰居說不定就會要求以後不准放鞋」、「不用講,把樓梯上的鞋子踢下去、扶手上的雨衣撥到地上,多搞幾次他們就會收進去了」、「你就擺得比他多,多到他來跟你協調你再收起來」。
也有網友建議原PO走法律途徑,「踩到鞋子跌倒、驗傷、提告,走刑法284條過失傷害,小傷通常判很輕,如果和解可以不收錢,只要求淨空,撤告即可。大家就會收起來了,非常快又有效」、「原本習慣是無法改的,直接檢舉比較快,不然自己內傷」。
但也有網友直言這「比數學題還難解」,雖然「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7條已有規範住戶也不得於樓梯間、共同走廊、防空避難設備等處所堆置雜物,但即使是有管委會的大樓社區,要確實執行也不容易。
就有網友分享自家經驗:「之前也有住戶打1999檢舉把鞋櫃放在外面,雖然有來檢查開單,結果管委會拍個照假裝一下,寄回去已經改善了,然後又恢復原樣」。不少人都認為,「除非你本身是溝通高手,不然誠心建議你直接換地方住」。
本文經授權轉載自好房網(原標題:老公寓入住2個月為「這事」崩潰 他求救網嘆:願望太難換一個)
責任編輯/焦家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