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部長潘文忠於今(18)日在線上記者會宣布,受疫情影響,全台將採遠距線上教學直到本月28日,補習班等教育機構也包含在內。教育部也根據線上教學可能會面臨的問題,提出14種完整的解決方法。
1. 停止到校上課的適用對象為何?
全國各級學校及公私立幼兒園、實驗教育機構及團體、外僑學校、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補習班等各類教育機構。
2. 停止到校期間,課程是否繼續?是否需要另行補課?
停止到校期間,大專校院及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原則改採居家線上學習,線上學習方式可採同步、非同步或混成方式。
線上學習為正式課程,以暑假期間不另行補課為原則,課程、教學與評量方式,授權學校以彈性多元方式處理,並採從寬認定為原則。
3.學校實施線上學習的整備作業?
縣市政府應盤點各校資訊設備並備妥線上學習所需相關資訊設備,適時調配縣市內資源,並得以跨區、跨校方式協助學生借用所需之學習資源。
學校應先評估其整備狀況,備妥線上學習相關設備、資源後實施;整備期間,學校仍須掌握學生居家及自主學習情形。
4.停課改採線上學習期間,教師是否需要到校上課?
教師以到校上課為原則。學校可依其網路頻寬、數位設備等資源情形評估,自行配置教師到校或採居家線上教學之人數。
教師採居家線上教學者,以為自主健康管理者、居家隔離或居家檢疫、居住於疫情第三級警戒區域、需於不同之疫情警戒區域間通勤者、懷孕者或有12歲以下學童需照顧者為優先。
5.停課期間,行政人員是否須到校上班?
行政人員以到校上班為原則。
6.高中以下學生如果家中沒有數位學習設備怎麼辦?
學生可向學校借用,或由學校提供學生到校學習之相關空間及設備,並安排人力協助學生學習、照顧及用餐。
7. 12歲以下孩童之家長如有親自照護之要求,該如何因應?
配合指揮中心決策,若家長有親自照顧12歲以下之孩童之需求,受僱之家長其中1人得請防疫照顧假,雇主應予准假。
高中以下學生含幼兒園的家長,因故無法在家照顧或學生無法進行居家學習者,學校仍應安排人力,提供學生到校學習、照顧及用餐。
8. 就讀國高中持有身心障礙證明之子女,該如何申請防疫照顧假?請假是否需要證明?
申請對象為就讀國高中領有身心障礙證明學生的家長,其中一人得申請防疫照顧假;如果雇主要求須提供相關證明,只要提出子女之就讀證明及身心障礙證明即可。
9. 停課期間,如家長因故無法親自照護孩子該怎麼辦?
高中以下學生(含幼兒園)之家長因故無法在家照顧或學生無法進行居家學習者,學校(含幼兒園)仍應安排人力,提供學生到校學習、照顧及用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