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防疫保單大賣,可能讓保險公司自身陷入重大風險?

2021-06-02 1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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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無跡象顯示政府會再次採用嚴格的隔離策略,且目前染疫人數僅數千人,離萬人有些距離,也所以該公司暫時不會有破產危險,但有虧損的可能。該防疫保單保費收入16億元,其中必須支付佣金、事務費等「附加費用」以後,大約會留70%[7]作為賠款準備,所以當該保單理賠總額超過總保費的70%,11.2億元,就算虧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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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設每一確診案造成10人被隔離,當本土新增確診人數達7,369人,該公司就會虧損。計算方式:7,369人確診,造成73,690人隔離,其中投保比率15.2%,所以11,200人需要理賠,每人賠10萬元,總賠款就會超過11.2億元。同理,如果每一確診案造成20人被隔離,新增3,685人確診,該公司就會虧損。

賣這張防疫保單本意良好,但該保險公司開賣前未能安排再保險以分攤風險,又大賣達到全國人口數的15.2%才停止,這時承擔的風險超過公司全部價值的3,200%,而且會賺會賠的因素,取決於一發即難以控制的百年大瘟疫,有著保險學上「巨災」特性,一次災難的損失可能就大到保險公司無法承受,是極高風險的不理性操作,該保險公司明顯是投入全部身家作大豪賭,並非穩健經營,其保戶的權益也必然不穩,甚至可能血本無歸。

「保險」,做為商業活動名詞之前,其意思可從國語辭典查到,早在唐朝就有「憑仗險要、穩固之地以自保」[8],這意思至今仍廣為通用,例如「這樣做不保險」的意思,不是說做事沒買保險,而是說這樣做事不穩固、沒保障,又如保險櫃,就是仗著堅固的櫃體、嚴密的鎖具,來保障櫃內的財物安全,另外諸如汽車保險桿、槍械的保險裝置、保險絲等等,都有憑仗險要、穩固以作保障的意義。

「保險」既然被引用為商業活動項目,保險事業當然要有穩固保障的基本意義,可惜臺灣社會對此認知不強,常見保險公司以「真好鑽」攀附「真好賺」諧音當商品名稱,營造出保險是理財工具[9],甚至有文義矛盾的「可買三張副本理賠的實支實付的醫療險」[10],引誘民眾可用身體傷病去賺兩份醫療費,又有如上述保險公司拼身家去賭一張保單,在在顯示臺灣保險事業偏離保險的基本意義已遠,因此亂象、紛爭必然多。我等小民無法改變業者,但如果能多認清業者經營的基本態度,應該就能趨吉避凶。

提醒:市面上還有其他的防疫保單,其費率與理賠條件與這張200倍賠率保單不同,請勿以本文計算方式直接套用。

參考資料:

[1]「500之亂!把保單當樂透買? 台產超佛心保單喊卡」,民視新聞2021/01/23  

[2] 臺產防疫保單熱銷350萬件」,中央社2021/05/04   

[3] 「台產「防疫保單」理賠件數曝光!16億保費入袋」,ETtoday新聞雲 2021年05月04日

[4] 資料來源

[5] 資料來源:衛福部桃園醫院事件  發布日期:110-03-31

[6] 658,000/234=2,811.9,取2,812

[7] 參考「財產保險費率結構」,財政部台財保字第842029937號函發布。此防疫保單或歸於責任保險或其他保險,這兩者的附加費用分別是31.7%、30.7%,所以純保費的部分大約是70%。

[8] 出自: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9] 雖然金管會三令五申禁止以「理財」名義賣保險,但還是放行很多「真好賺」諧音的保險,例如:台灣人壽金好鑽保險、富邦人壽金鑽168還本終身保險、遠雄人壽好鑽養老保險。

[10] 副本理賠,就是影印的單據也可以申請理賠,要印幾張都可以,那就不是「實支實付」的理賠申請方式。


作者為資深保險業從業人員

責任編輯/周岐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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