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合振興經濟,各縣市鄉鎮也紛紛祭出加碼金,今(15)日屏東縣里港鄉鄉長徐國銘就宣布,只要今年10月31日前設籍里港鄉的鄉民,每人可獲得1000元消費金,預計將於明年1月14日、15日、16日這三天發放。
另外,徐國銘在臉書發文表示,除了「今年10月31日前戶籍遷入里港鄉者」有振興金的領取資格外,在今年出生的新生兒,也就是12月31日以前出生,只要入籍里港鄉,且父母其中一方為里港人,亦能請領振興金補助。
最後徐國銘也提到,消費金的發放時間預計會在明年1月14日、15日、16日這三天,地點將參照重陽敬老金發放地點, 讓大家在過年前可以拿到1000元消費金採買年貨,過個好年。
貼文一出後,不少鄉民也紛紛湧入留言大讚,「里港有你真好,我里港我驕傲」、「鄉長,你太讚了」、「謝謝鄉長、鄉代表、鄉公所同仁,用心體恤」、「也太好了吧!新年紅包~」
責任編輯/焦家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