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年夏天,阿宏曾經參加大聯盟在台灣舉辦的棒球訓練營,大聯盟很有誠意,派來的師資很強大,那年夏天,教練團包括前大聯盟明星球員瑞尼奇(Gary Roenicke) 。瑞尼奇先生很親切,會和台灣這邊前來取經的教練們閒話家常,雖然聊天的內容幾乎都和棒球脫不了關係,但是他懂的不只棒球,因為在進入大聯盟之前,他是棒球、籃球、美式足球三棲的運動好手,「三種運動我都很厲害!」瑞尼奇這樣說:「如果不是大聯盟選秀會先把我挑走,其實我最想朝美式足球發展。」
瑞尼奇認為,青少年應該多接觸各種不同的運動,造就全面的運動能力,雖然沒有明說,他對台灣的年輕球員從小每天都練棒球,顯然不是非常認同。「而且棒球的訓練很乏味!」瑞尼奇說到這邊,表情很認真地說著:「一方面要讓孩子多接觸各種運動,一方面我們教球的時候,也要想辦法讓練習有趣一點。」
美國的青少年運動是是季節性的,每一項運動都有球季,例如棒球是年初玩到五六月,球季結束後,雖然硬要打棒球還是有球隊可以參加,但大部分的聯盟會結束該年度的賽事,等到來年才繼續。
愛運動的美國孩子常常不會只玩一種運動,很多都是棒球、美式足球、籃球或其他更多種運動輪流玩,一項運動的球季結束之後會參加別的運動項目,每年周而復始。有些孩子深具運動天分,幾種運動輪流玩,上高中之後成為雙棲甚至三棲運動選手者大有人在。到了大學階段,雖然訓練比較專業化,成為校隊選手的門檻也高,還是有些好手有能力參加兩種或更多運動校隊。
甚至到了職業運動的殿堂,美國有過很多選手從事不只一項職業運動,例如最有名的Bo Jackson,不但是MLB與NFL雙棲,還是唯一一位在兩項運動都當選過明星球員的傑出球星。
美國的運動風氣顯然和台灣截然不同,台灣的孩子們常常在小時後選定或從事一項運動之後,就開始沒日沒夜地苦練著,棒球隊的選手每天練著棒球,籃球隊的選手就是練籃球,排球隊的選手打排球,許多選手的運動生涯,從小時候開始,就幾乎注定要「從一而終」。
台灣的孩子一旦選擇運動這條路,似乎只有每天苦練,所練的項目練得比別人好,才有機會出人頭地,由於一路面臨著淘汰與競爭,常常顧不到課業,也顧不到許多其他面向,萬一被淘汰了,常常落得一無所有,壓力之大可想而知。很多選手除了所練的運動項目之外幾乎沒有其他專長,更不用說跨足其他項目。
老美讓小朋友多接觸各項運動,一方面讓孩子不會因為一直玩同一種運動漸漸失去興趣,也藉著這樣的方式讓孩子的運動技能更全面,他們希望孩子從小培養的,不是專精(局限)於某一個運動項目,而是真正的運動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