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嫁癌症風險的保單主要有3種,分別為重大疾病險、重大傷病險與防癌險(癌症險)。重大疾病險、重大傷病險都著重在確診時的一次性理賠,可轉嫁確診初期高昂的治療費用,能讓患者更有餘裕選擇自費項目治療。
兩者最大的差異在於保障疾病差異。重大疾病險的保障疾病有7項,包含癌症、心肌梗塞、冠狀動脈繞道手術、腦中風、慢性腎衰竭、癱瘓、重大器官移植手術等;「重大傷病險」是保障健保署列舉的22大類重大傷病、約有300多項,其中包含癌症、洗腎、器官移植、腦中風、慢性精神病、肝硬化...等常見疾病都有納入。
至於針對癌症保障的防癌險,主要轉嫁的是癌症長期治療的開銷,傳統分項給付型的防癌險,會給付住院、手術、門診、化療等長期治療,部分會有初次罹癌保險金。但缺點是新式治療方式未在保障範圍。
防癌險選擇時,要注意初次罹癌保險金、門診治療保險金額度保足,並留意有無保障癌症所引起的併發症。除此之外,現在也有不少防癌險是一次給付型的商品。
民眾在選擇時,可以衡量自己的經濟能力,若是擔心罹癌初期的治療費用,可以選擇一次給付型的保單,若較擔憂「長期抗戰」的經濟負擔,可選擇分項給付型的防癌險,若是經濟情況許可,可以2者相輔相成作搭配,兼顧所有面向風險。
本文經授權轉載自好險網。(原標題:慘!罹癌後「年砸百萬」填5大錢坑 3款救命保單差異一表秒懂)
責任編輯/焦家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