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有人在討論「財富自由」,本肥也有一些想法:
財富自由到底需要多少錢?我大學的時候就算過了,就算是以現在往回推12年平均:中華電信的平均年配息依然有4.9%、台灣50有3%(還沒算每年約8.6%的資本利得)、高股息4.9%、其他什麼花仙子5.7%、中保4.8%、玉山金5.8%…零零總總,自己組一個分散的投資組合,扣一扣配息要繳的費用,總可以弄出一個將近4.5%的配息投資組合吧?
接著,依照衛服部公告的110年中低收入審核標準,在台北市的「中低收入戶」的門檻是25,241元/月。用這數字可以算出,只要存有673萬元的現金,現在買進這一堆殖利率偏高的股票,就可以每年躺著領30萬元、相當每月躺領25K,然後過上無憂無欲的生活。
有時候會多,有時候會少,反正自己控制花費及調整至25K。不要小看這25K,它比公告的台北市最低生活費17,668元還多了將近8,000元呢!
「財富自由」只是假議題?
那麼,對於這輩子立志就是要躺著賺的人,是不是只要到達了這個673萬元的存款數字,就能夠當個Fire族,把老闆Fire了呢?
不是的,這邊要提到一個詞叫做「效用」。效用隱含著人們對於收入支出的邊際效應。舉例來說,像我這種價格敏感型消費者如果中發票200元,我一定會很高興,但是對於郭台銘而言,中獎1,000萬元可能都無感…甚至懶得兌獎。
效用影響著我們對於金錢的快樂感:越有錢、需要得到固定一單位快樂的金額則越高。數學還不錯的人可以想像一下根號的函數圖,橫軸是金額、縱軸是滿意度,就有點像那樣。
所以,當你努力工作幾十年,終於有了673萬元,你不會甘於過一個月只能支出25K的生活的,所以只好繼續工作,往一個月能支出5萬元為目標前進,等到了一個月可以躺著領5萬元的時候,又想著10萬元……。
我們的人生到底追求什麼?追求財富?追求自由?追求財富帶來的自由?其實都不是,應是追求將每一天過得滿意、過得開心、過得快樂。
簡單來說,「財富自由」只是假議題,人的慾望會隨著財富的增長而膨脹,所以永遠沒有填飽的那一天;我們不該追求這個沒有盡頭的目標,取而代之的,應該專注如何讓自己過好「當下」。
為了賺更多錢而做著一份不喜愛的工作、為了賺更多錢而持倉著自己睡得不安穩的超大部位…這些都是壓力,雖然壓力會讓人進步,但同時也會造成我們和生活最後的目標「幸福與快樂」越離越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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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林彥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