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已知悉股利或對於盈餘分配具有掌控權的股東或董監事辦理此類信託,都可能被國稅局認定為需納入實質課稅範圍,因此民眾在辦理前,應審慎評估。
保有信託運用權利,可隨時調整受益比例
近年許多公司採用減資款或資本公積配發現金股利的方式,回饋給股東,但在「有價證券孳息他益信託」的稅務實務中,若為減資款或歸屬於免計入所得的現金股利(如部分種類資本公積配發的現金股利,免計入所得),受託銀行只能將該減資款或現金股利返還給委託人,不免讓孳息受益人覺得少拿一筆股利。
此外,當受益人不只一人時,委託人因保留信託運用的決定權,因此可以隨時調整受益人分配孳息的比例,例如受益人為子女各一人時,當兒子結婚成家立業,父母為表達祝福,可調整比例為80%,女兒則為20%;或女兒在信託期間出嫁,也可調整女兒受益比例為70%、兒子30%。但信託期間不能增加或減少受益人,只能就信託契約中已約定的特定受益人之間調整受益比例。
中國信託銀行提醒,「有價證券孳息他益信託」除了有信託期間可能不配發股息的狀況外,也有許多須留意的事項及限制,包含:實質課稅規定、內部人持股申報問題及董監事移轉信託持股致當然解任的問題等,若民眾計畫採取「有價證券孳息他益信託」方式,建議要由專業會計師或受託銀行的信託顧問團隊協助,讓財富安心傳承。
中國信託銀行全方位信託規劃,用心完善你的人生財富。
https://www.ctbcbank.com/content/dam/minisite/long/financial/NB2021093007/inde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