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媒體報導指出,各產險公司將宣布今年4月到6月間的防疫保單將不算數,引起外界譁然,金管會保險局強調,已經簽訂的保險契約就會有效,不會有不算數的問題。
近期本土COVID-19(2019冠狀病毒疾病)疫情升溫,防疫保單掀起搶購熱潮,但因危險發生率大幅攀升,產險業者也紛紛停售針對隔離和確診提供高額補償的防疫保單。
自由時報報導指出,因國內疫情爆開,各家產險公司將發布聲明宣布今年4月到6月間的防疫保單將不算數,掀起民眾廣泛討論。
金管會保險局下午緊急出面指出,若是已成立的保險契約,權益不會受影響,且產險公司若已寄發續保通知書給保戶並已收取保戶保費,保險契約即為成立。
保險局也說,產險公司的防疫保單均為一年期且不保證續保,保險公司對於是否同意續保有主動權,並可做核保與風險控管機制,若需調整費率或承保範圍,應在保險契約成立前,將調整後內容提供保戶選擇,保險契約一旦成立,就須依契約履行。
此外,保險局指出,基於損害填補原則,防疫保單設計多為費用補償,例如確診或隔離衍生的相關費用或無法工作的經濟損失,但保險公司可基於風險胃納量、保險費率適足性及疫情或防疫政策等因素,適時檢視商品承保範圍及給付項目合理性,進行商品調整。
記者詢問多家產險公司也表示,並未聽聞「今年4月到6月間的防疫保單將不算數」的消息,也互相探聽到底是哪一家產險公司要發布聲明。
一家產險主管說,除非因一人投保多張防疫險以致保險公司收件後核保未過,或是民眾沒有確實完成投保手續等,因為沒有走完投保手續,保險契約不成立,不然已核保通過且繳費完成的保單,保險公司都會履行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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