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綠豆湯、芒果冰,不適用折5元優惠!環保署曝「自備杯」2大規範,這些店家都例外

2022-07-25 1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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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豆湯、愛玉冰有優惠嗎? 環保署曝「折5元」2大規範。(資料照/洪煜勛攝)

綠豆湯、愛玉冰有優惠嗎? 環保署曝「折5元」2大規範。(資料照/洪煜勛攝)

有民眾想以自備杯購買綠豆湯,但未獲得店家折新台幣5元的優惠。環保署解釋,一般冰品、豆花店非屬管制範圍,且店家裝盛的容器屬「免洗餐具」,與一次用飲料杯定義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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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報導,有民眾在Dcard發文抱怨,拿環保杯到連鎖飲料店買加料的芒果冰沙,店員卻說總公司規定,該特定款要用店家自己的杯子,不能用環保杯裝。Ptt也有鄉民討論,想來一杯口感綿密的綠豆湯,拿環保杯竟沒折扣。

買冰品不適用折5元優惠!環保署曝「自備杯」2大規範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資源回收管理基金管理會執行秘書王嶽斌今(25)日表示,根據「一次用飲料杯限制使用對象及實施方式」訂定,飲料店的定義是指從事茶、咖啡或冷熱飲的攤商(舖、販),但冰品店、豆花店等非屬管制範圍。

王嶽斌進一步說明,另外5元的優惠也是針對「一次用飲料杯」改用自備杯,一般豆花、冰品或綠豆湯等,店家使用的會是免洗餐具,則是回歸到「免洗餐具限制使用對象及實施方式」,與一次用飲料杯不同。

王嶽斌說,早餐店、提供隨餐飲料的餐飲業或是夜市、商圈等也不在管制範圍內;希望採循序漸進方式,塑膠製品慢慢減少,當民眾環保的觀念變成日常習慣,推動就會更順利。

根據「一次用飲料杯限制使用對象及實施方式」,連鎖飲料店、連鎖便利商店、連鎖速食店及連鎖超級市場在消費者自備飲料杯購買飲料時,須提供與未自備飲料杯至少5元價差。

此外,業者也必須在營業場所明顯處,貼上字體大於5公分的「自備飲料杯省_元」標示字樣宣導;未依照規定執行門市,可依照廢棄物清理法處1200元至6000元罰鍰,並限期改善。

責任編輯/林瑩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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