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姓前銀行女行員疑遭遇愛情陷阱,涉嫌利用ATM補鈔等機會,侵占銀行約1000萬元,購買虛擬貨幣轉給交往男子。台北地方法院依違反銀行法等罪,判陳女3年6月徒刑。可上訴。
檢方起訴指出,已在銀行工作5年的陳女,去年透過手機交友軟體認識一名男子,陷入熱戀,對方承諾與陳女共組家庭,陳女因此陷入愛情陷阱,無法自拔,拿出自己的存款幫男子購買虛擬貨幣,並將心思動到銀行款項。(延伸閱讀:加密貨幣、NFT很好賺,但不是你想的那樣!專家拋出6大問題,揭穿新龐氏騙局)
趁存放現金時侵占千萬元
檢方查出,陳女自去年7月間開始,利用幫忙補充ATM現鈔整鈔等機會,挪走部分款項,並多次利用處理客戶現金存放業務時,侵占部分款項,總計金額約新台幣千萬元。
銀行獲悉後提出告訴,陳女到案後坦承犯行,台北地檢署依銀行法銀行職員背信罪及偽造文書罪起訴陳女。
責任編輯/周岐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