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姓憲兵今年3月帶潘姓女憲兵上哨時,趁著潘女將手機放在桌上之際,偷拿其手機置於檯燈照射,映照出手機螢幕上指紋,經辨識、嘗試幾個數字組合後,成功解鎖手機,並將潘女多達100個的裸露私密照、影片傳給自己,幸好潘女事後發覺通訊軟體狀態有異,才發現林男犯行並狀告長官。林男最終被台北地院判處4個月有期徒刑,可易科罰金12萬。
根據法院判決書,身為憲兵的林男今年3月28日凌晨2至4點於國防部大樓擔任監控哨值勤人員,卻趁3點帶潘女換哨時,擅自偷拿潘女放在置物櫃區桌上的手機,並且在檯燈照射下,辨識出螢幕上的指紋殘留,最後成功嘗試出手機密碼。
林男破解潘女手機之後,竟逕自打開女方通訊軟體Line、Signal後加自己為好友,接著將潘女手機內共100多個上身露點私密照片、影片通通通透過訊軟體傳給自己。幸好潘女下哨後,發現自己曾被林男加為好友後隨即被封鎖,一查之下才發現林男盜用其手機將大量私密影像傳送出去,憤而立刻報告長官。
案件移送法辦後,林男坦承犯行,雖然他有意與女方和解並表示願意賠償,且求情稱自己因此事已被退役,尚須撫養外婆;但潘女拒絕和解也不同意緩刑,法官則在勘查監視器畫面等資料後,認定林男為滿足自己好奇心,侵害潘女隱私嚴重,因此最終判處他4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12萬,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