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女子跟男友及其友人一起去宜蘭旅遊,一女四男包下整棟民宿喝酒狂歡,但女子不勝酒力,回房休息後卻遭到其中一名王姓男子性侵,直到隔天發覺得身體有異才趕緊報警。法官審理認為,王男趁女子酒醉性侵觸犯乘機性交罪,判處3年6個月徒刑,全案可上訴。
根據判決書,女子與男友及其三名男友人相約,在2022年3月21日前往宜蘭旅遊,並包下當地一間民宿作為過夜住宿點,晚上開始喝酒狂歡直至凌晨。女子因不勝酒力,先由男友扶回房間休息,不料王男趁機入房,趁女子意識不清性侵得逞。
女子隔天醒來,察覺身體狀況有異,詢問男友昨日是否進房,但男友否認,便立刻報警處理,最後查出是王男乘機性侵。不過王男否認性侵,雖有跟女子發生性行為,但辯稱是因為當天飲酒過量,整個人相當昏沉,除了逛夜市、回民宿喝酒、洗澡以外都不記得。
不過其他友人證詞指出,王男酒後仍記得去過哪裡、跟誰聊天、幾點洗澡,甚至是性侵女子後曾與友人的對談,讓法官不採信王男說法,認定王男酒後仍有一定判斷能力,因此依乘機性交罪判處王男3年6月有期徒刑,全案可上訴。
然而,女子卻因遭到王男性侵,身體嚴重受創,從此害怕異性,甚至與男友分手,因此請求王男賠償70萬元精神慰撫金。對此,桃園地院一審法官審理,判處王男必須賠償小美70萬元,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