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致中要被關了!受媽指示開帳戶洗錢 涉南港展覽館、龍潭購地弊案「判刑1年定讞」

2023-04-26 1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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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致中。(圖/盧逸峰攝)

陳致中。(圖/盧逸峰攝)

前總統陳水扁兒子、民進黨高雄市議員陳致中確定要入獄!最高法院今天(26日)針對南港展覽館及龍潭購地洗錢案,駁回陳致中及其妻子黃睿靚上訴,陳致中判刑1年有期徒刑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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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總統陳水扁、吳淑珍夫婦的國務機要費案去年除罪化,但吳淑珍、陳致中與妻子黃睿靚3人,因為南港展覽館及龍潭購地案洗錢案遭到判刑。2006年12月21日,黃睿靚在丈夫陳致中陪同下,到瑞士美林銀行,以控股公司名義開設2個海外帳戶,後又以寶昌公司的名義,在開曼群島開設紙上信託公司,讓吳淑珍哥哥吳景茂,將龍潭購地、南港展覽館2起弊案不法所得轉入。

陳致中與黃睿靚將犯罪所得匯入寶昌公司帳戶後,陳又另透過蘇格蘭皇家庫斯銀行,成立Galahad公司,並同時開設2個帳戶,再將2起弊案犯罪所得轉匯到Galahad公司帳戶。由於短期間大量資金在上述海外帳戶流通,引起開曼群島金融情報中心注意,經通報後陳、黃夫妻倆被認定有洗錢嫌疑,銀行帳戶2008年遭凍結,事件也因此在台灣曝光。

案件審理來到更二審,雖吳淑珍否認犯行、陳致中與黃睿靚也表示僅是受到吳指示開設帳戶,但法官認定陳、黃在原審中坦承洗錢、吳淑珍在2案先前也均判刑確定,因此認定構成洗錢罪,判刑吳2年徒刑、陳致中1年徒刑,併科罰金150萬、黃睿靚判刑10月,併科罰金100萬,緩刑4年,支付公庫100;雖被告上訴,但最高法院今駁回上陳致中與黃睿靚上訴,吳淑珍有罪部分撤銷,發回更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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