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女網友近日發文表示,自己一家住在共9戶的舊公寓中,住戶們會在樓梯間擺放鞋櫃,原PO姊姊的鞋子鞋尖處偶爾竟會有莫名濕黏感,蒐證後竟發現鞋子是被2樓鄰居偷走,鄰居放回後鞋內被沾上精液,對方父母求情後原PO一家決定和解,但鄰居竟然累犯3次,令原PO一家火大決定提告,但法院卻指,鄰居並不是想將鞋子佔為己有,因此「竊盜罪」不成立,令原PO苦惱發文尋求解方。
原PO在社群平台Dcard發文表示,一家人住在一共9戶的舊公寓,住戶大多會在樓梯間擺放鞋櫃,但約好幾年前,姊姊的鞋子偶爾會在腳尖處發現濕黏感,原先姐妹們以為只是鄰居惡作劇在鞋子內倒飲料,只好摸摸鼻子將鞋子擦乾後繼續穿;直到4年前,又一次發生「惡作劇」,姊姊將此事告知未婚夫,對方察覺案情不單純,一查發現竟真的是精液,且調閱監視器畫面發現是住在2樓的30歲男鄰居所為。
原PO一家因此找上鄰居攤牌,對方坦言是愛慕姊姊才會犯案,但報警後二樓男子的父母哭求原諒,並打悲情牌稱兒子年紀小,雙方討論後決定和解,不但沒將鞋子送驗,也沒有提告或求償鞋子的錢。本以為事情會就此告終,沒想到今年原PO家鞋櫃又有一隻鞋子不見,確認又是二樓鄰居所為後,家人前往理論且決定提告。
不過日前姊姊出庭後,法院卻認為加害者並不是想將鞋子據為己有,因此竊盜罪不成立,並建議到警局開立告誡書,表示如果有再犯,才會對鄰居起訴。如此結果令原PO無奈,只好上網發文詢問「難道事件就只能這樣落幕嗎?沒有其他約束二樓的方法了嗎」。原PO也後悔表示,鄰居第一次犯案時,因為有監視器畫面與含精液鞋子之證物,當時提告也許會比較簡單,但這次提告性騷擾和竊盜,只有對方口頭承認確實有拿走鞋子,要真的提告成功很難。
貼文曝光後,引起網友熱議,紛紛留言表示「第一次真的不該輕輕放下,應該直接告到他身敗名裂」、「妳們監視器還是要裝一下,以後有事可以拍到什麼,然後隨身攜帶防狼噴霧或辣椒水」、「搬家才是最好的辦法,不要想著讓法院如何懲罰對方,猥褻罪名就算成立也無法規束對方不能突然發瘋亂來」、「如果真的要告第一次就該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