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妹遭8人輪流侵犯…沒否認「2個字」 2男蹲7年直接逆轉:改判無罪

2023-05-31 1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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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酒店妹指控遭到恩客多人輪流性侵。(示意圖/Photo AC)

一名酒店妹指控遭到恩客多人輪流性侵。(示意圖/Photo AC)

台北一名酒店女子L女(化名)接到任務前往新北市蘆洲一處民宅陪酒坐檯,沒想到卻遭恩客吳男、梁男等8人輪流性侵,報警後吳、梁2人被依加重強制性交罪起訴,被判7年10個月有期徒刑。不過全案因L女沒有否認「S出」而出現逆轉,法官改判吳、梁2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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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1月間,吳男邀請梁男等友人到自家7、8樓的樓中樓民宅飲酒,並致電酒店經紀人請來酒店女子L女至家中坐檯。席間L女去7樓上廁所時,竟遭到吳男壓在沙發上並拖進廁所侵犯,隨後又遭到梁男二度性侵,事後更被全裸扛上8樓臥房。隔天凌晨3點多,L女從睡夢中驚醒,又被吳、梁2人伸魔爪。

事後,L女趕緊聯絡經紀人報警提告,但吳、梁2人皆否認性侵。吳男表示,一夥人在8樓喝酒玩遊戲,且說好L女輸了就讓他親吻胸部;另外,吳男指出他玩完遊戲約過了3、40分鐘便返回7樓和女友在臥室睡覺,睡醒後L女早已離開。

梁男則辯稱,過程中的確有和L女發生2次性行為,但L女本是透過經紀人安排來陪酒、進行性交易的,在喝酒玩遊戲時也是因為L女中途喝不下,便同意2人一起到7樓房間發生性行為,完事後才回到8樓繼續喝酒。

起初吳、梁2人經法院一審、二審皆被判7年10個月有期徒刑,不過高等法院更一審審理時綜合各方證詞指出,L女前後說詞不一,起初指稱遭到5、6人性侵,隨後又改口遭到9人輪流性侵,而性侵地點及方式都無法說明清楚,且L女遭到侵害後並未馬上離開,而是等到酒店帳單中坐檯時間結束才離開,不合常理;另外也在L女胸上驗出吳男DNA,確實和吳男說法一致;加上酒店妹並未否認「S出」(性交易的出場),因此法官改判吳、梁2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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