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metoo風波持續延燒,20日炎亞綸也遭網紅耀樂爆料,透露自己在未成年時曾遭炎亞綸偷拍性愛影片,炎亞綸也於昨日晚間發文承認確實拍過性愛影片,但無意外流影片,指出可能是手機送修時被外流,不過,網紅律師巴毛指出「不是影片不是你流出的就沒事欸」、「這是非告訴乃論欸」。
網紅律師巴毛於臉書發文指出,對炎亞綸道歉內容感到傻眼,律師巴毛表示,對方當時16歲未成年,偷拍對方性愛影片已觸犯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第36條第1項,同時他也指出,「拍攝、製造兒童或少年之性影像、與性相關而客觀上足以引起性慾或羞恥之圖畫、語音或其他物品,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下罰金。」
律師根據網紅耀樂所爆料,指出若是「偷拍」手法,罪行更重,律師表示「如果真的是偷拍可能是36條第3項,以強暴、脅迫、藥劑、詐術、催眠術或其他違反本人意願之方法,使兒童或少年被拍攝、自行拍攝、製造性影像、與性相關而客觀上足以引起性慾或羞恥之圖畫、語音或其他物品者,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五百萬元以下罰金。」
律師表示「而且這是非告訴乃論欸… 炎p 你要確定捏」,非告訴乃論意指不論受害者是否提告,檢察官或是司法警察都可以主動偵辦,貼文一出,網友紛紛留言,指出竟然有不少網友為炎p加油,認為他的道歉避重就輕,「炎的說法都是避重就輕。」、「底下一片加油文真的是黑人問號」、「未經同意拍性愛影片再弄得自己不是故意的?還可以一堆人幫他加油?」、「一堆喊加油的,實在是太可怕!!公關部發的道歉文章內容,寫的真是好棒棒唷!」、「一堆加油我看不懂…」
責任編輯/邱苡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