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Lulu黃路梓茵的父親為計程車司機,15日上午從台中神岡載著1名女乘客至新北市林口區,總車資為3600元,但到達目的地時女乘客謊稱沒錢,要下車拿錢再來。沒想到女乘客「一去不復返」,讓Lulu父親無奈報案。警方循線逮人,詢後依詐欺罪嫌送辦。
一名陳姓女子15日上午9時許搭上Lulu父親的計程車,從台中市神岡要到新北市林口,車資一共3600元,抵達林口時,陳女辯稱自己身上沒有足夠的錢,要上樓跟男友拿錢再返車付錢,只給了300元就離開了,Lulu的父親相信對方便在車上等。沒想到30分鐘過後,卻仍不見陳女蹤影,Lulu的父親才驚覺自己被騙。
Lulu的父親前往林口派出所報案,警方調閱監視器,找到騙人的陳女並將其逮捕。陳女穿著黑色短袖、短褲,腳踩著一雙要價約3萬9800元的Nike鞋,供稱「自己沒錢才想要賴帳」,警方詢後依詐欺罪嫌將陳女送辦。
對此,Lulu在臉書有感而發地表示:「藉由此事也希望大家做為乘客時都要付清車費再離去,即便一百塊也是辛苦錢。所有司機大哥也要記得保護自己,看是綁定信用卡扣款的方式、或是還有什麼更好的方式,大家可以互相交流討論。還是希望這個社會可以互信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