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深藝人澎恰恰因投資電影而積欠2.4億元龐大債務,還為了還債到處調頭寸,甚至曾因能力不足還款而被債主組提告詐欺。不料,澎恰恰如今竟爆出先收錢卻不辦演唱會,最終被公司提告、要求還錢,經法院審理後,澎恰恰需給償還該公司30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根據判決書,澎恰恰曾在2021年5月與「邦尼國際開發有限公司」簽立「2021年9月18日澎恰恰人生情歌演唱會委辦合作契約書」,讓他可全權辦理在同年9月18日於台中中興大學惠蓀堂舉辦的個人演唱會,委任報酬為300萬元。澎恰恰也收到公司在同年4月14、15日分別匯款的200萬元及100萬元,當做預付委任報酬。
怎料澎恰並未依約如期舉辦演唱會,且全未處理委任事務,也讓邦尼國際決定提出解約、要求澎恰恰返還預付的300萬元,並提供國內匯款申請書回條、雙方LINE對話紀錄為證。另外,澎恰恰未在言詞辯論期日到場,也沒有提出準備書狀作何聲明或陳述替自己辯駁,因此按照民事訴訟法規定,視同自認。
台中地方法院審理後,認為邦尼國際在今(2023)年6月已把終止契約書狀送達澎恰恰,確為合法終止七月。另因澎恰恰未處理為人事務,自不得請求委任報酬,法院最終判處澎恰恰應給付邦尼國際300萬元,且及自今年6月19日起至清償日止,需按週年利率5%利息計算。
對此,經紀公司稍早前出面坦承,當時的確收了邦尼國際的款項、準備舉辦演唱會,但後來因疫情爆發而延後,但不忘強調「沒有被判定詐騙」,他們也不會上訴,「畢竟這筆錢已收,演唱會沒辦是事實,但不是惡意不辦,唱酬我們會返還沒有問題,等我們找到時間點,看怎麼償還」。至於澎恰恰當天則因血壓飆高、身體狀況不好而無法出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