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ETF處於溢價狀態時
當ETF市場價格高於ETF淨值情境:市價50元,淨值45元
ETF處於折價狀態時
當ETF市場價低於ETF淨值情境:市價45元,淨值50元
優勢4 管理費用較低
ETF採「被動式管理」,相對於「主動式管理」的一般基金,具有較低管理費用的成本優勢。以台灣市場上大型股票基金為例,平均年管理費率大約是1.3%。但ETF的費率卻較低,約介於0.3%至0.4%之間。
另外,ETF申購與贖回時採用「等類(in-kind)交換」,也就是「用現股(而非現金)來交換ETF受益憑證」,或是「將ETF受益憑證換成現股」。如此一來,也可降低其交易成本。這也是為什麼ETF通常收取較一般基金以及指數基金更低的管理費的原因。
ETF與指數型基金的差異
優勢5 較佳的指數交易工具
當投資人以信用交易*買賣ETF時之保證金比率,相較於其他指數衍生性商品,如期貨或選擇權為高,故風險較小。同時ETF不像其他指數衍生性商品那樣,需要逐日結算且有到期日需要平倉或轉倉的考量,在操作上較為穩當。而當ETF的成分股發放股利時,ETF投資人也可間接收到孳息之分配。故而許多機構投資人,如保險公司、共同基金或退休基金,為免承受過高的市場風險,通常不被允許在市場上交易指數期貨或選擇權**,此時ETF便是最佳的指數交易工具的替代選擇。
*信用交易:所謂信用交易,就是跟證券公司或證券金融公司借錢買股票,或者借股票先賣。換句話說,就是可以自備款四成,跟券商或證券金融公司借六成的錢買ETF;或是繳交擔保金九成,跟券商或證券金融公司借ETF先行賣掉。
由於不管是「期貨」或者「選擇權」,都不是只有單純地買跟賣而已,牽涉到更多且更為複雜的交易策略及交易模式,因此,通常不適合初階的投資人作為資金布局的投資工具。
**選擇權契約:指買賣雙方約定,「選擇權」的買方需要支付「權利金」,可以取得「買入」或「賣出」之權利,可以在特定期間內按照特定價格及數量等交易條件,買賣約定好的標的物。「選擇權」的賣方,則必須要在買方要求履約時,有依約履行之義務;或經雙方同意,於到期前或到期時結算差價的一種契約。
作者介紹|梁亦鴻
職稱:
精進財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副總經理
國立臺北商業大學 兼任副教授
金融業及講座經歷:
臺北國際商業銀行(營業部、信託部)
日盛證券(國外事業處)
亞洲證券(金融商品部、總經理室)
華南永昌證券(金融商品部)
南山人壽財富管理部 顧問(投資顧問團隊主管)
正平會計師事務所 顧問
臺灣財富管理規劃發展協會 監事
證基會「金融知識普及計畫」校園巡迴講座 講師
經濟日報全國財富管理競賽(金融組、大專院校組)命題委員
長庚大學管理學研究所 兼任講師(衍生性金融商品實務分析)
中華民國證券商同業公會、文化大學、臺北商業大學、輔仁大學推廣教育部 兼任講師
CFP各模組講師/證券分析師
本文經授權轉載自寶鼎出版《3天搞懂基金買賣:財富養成計畫,從1000元定期投資開始!》(原標題:弄懂什麼是基金?)
責任編輯/陳奕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