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壢13歲少女配合辦案「當誘餌」釣色狼…直接被載走性侵 埋伏員警「徒步」傻追

2023-07-21 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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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一名13歲少女配合警方誘捕張男,卻在員警監控下被性侵得逞。(示意圖/Photo AC)

桃園一名13歲少女配合警方誘捕張男,卻在員警監控下被性侵得逞。(示意圖/Photo AC)

桃園市一名13歲少女在網路交友APP遭到張姓男子誘騙,並以5000元代價進行性交易,事後張男竟持對方裸照,威脅少女赴約性交。少女隨即向中壢警局報案,並配合警方誘捕張男,沒想到卻在員警監控下被張男開車載走性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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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一名13歲少女2020年11月在交友軟體「JD-JustDating」認識暱稱「吳夢」的張姓男子,雙方以5000元代價合意性交,張男還誘騙少女自拍裸照供其觀賞,事後更以照片作為要脅,逼迫少女赴約性交。少女隨即在家人陪同下向中壢警方報案,並同意作為誘餌配合警方逮捕張男。

同年11月9日晚間11時,少女配合警方辦案,假意赴約並與張男在中壢某速食店前會面,中壢偵查隊員警則埋伏誘捕張男。未料,張男到場後便恫嚇少女上車,將她載往300公尺外後靠邊停車,並要求少女為其口交。少女因未見警方出面逮人,為自保便就範幫張男口交,隨後張男開車將少女送回,才被埋伏員警逮捕送辦。

全案經桃園地院審理,張男因觸犯引誘使少年製造猥褻行為之電子訊號罪,被判有期徒刑1月;犯引誘使少年為有對價之性交未遂罪,被判有期徒刑8月,又犯脅迫使少年為有對價之性交行為罪,遭判處有期徒刑7年2月,共計應執行有期徒刑8年,可上訴。

至於少女配合中壢警方辦案,卻在過程中被張男性侵得逞,檢方表示將在收到判決書後,據相關事實確認法律適用,以釐清員警有無法律責任,如涉及違法情形將分案偵辦。

中壢警方表示,辦案員警當時曾囑咐少女不得單獨上對方車輛,沒想到少女還是上了車、離開警方視線,2名員警見狀徒步追趕未果,待張男駕車返回原地被拘捕後,少女卻未提及已遭性侵。警方強調,將深入追查事情原委,若同仁確有疏失將向其究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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